协会地址:苏州市虎丘路88号
关于开展苏州市第九届双拥模范镇、街道和
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命名表彰的通知
各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推动我市双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不断提高全市双拥工作水平。根据《苏州市双拥模范镇(街道)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现就评选表彰苏州市第九届双拥模范镇、街道和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推荐范围
(一)时间范围:苏州市第九届双拥模范镇(街道)和双拥先进单位(个人)命名表彰考核时间为2008年1月~2011年12月。
(二)苏州市双拥模范镇(街道):各县级市、区所辖的镇(街道)。
(三)苏州市双拥先进单位: 县处级(含处级)以下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委)和驻苏部队团(含)以下单位。
(四)苏州市双拥先进个人(1)拥军优属先进个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农民、居民等。(2)拥政爱民先进个人:驻苏部队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
二、考评推荐条件
苏州市双拥模范镇(街道)的考评推荐条件:严格按照《苏州市双拥模范镇(街道)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规定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8项标准执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不能参加评选推荐:双拥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人员、经费、办公地点不落实;双拥工作未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内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及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优抚政策不落实;发生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在市双拥办和公安部门登记备案,造成较大影响的。
苏州市拥军优属先进单位考评推荐条件:领导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健全的拥军优属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富有成效,拥军优属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帮助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成效显著;热心为优抚安置对象排忧解难,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拥军优属活动坚持经常,干部群众参与广泛;军政军民关系融洽,无历史遗留问题和军民纠纷。
苏州市拥政爱民先进单位考评推荐条件:领导高度重视拥政爱民工作,纳入部队思想政治建设总体规划,有健全的拥政爱民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认真落实部队规定的义务劳动日,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植树造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双拥先进个人考评推荐条件:1. 政治思想强。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为国防和军队服务意识强。2.工作表现好。遵守公民、军人道德规范,思想道德素质好,爱国拥军、爱民奉献观念强,积极参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热爱本职工作,完成任务好,模范带头作用好。3.双拥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学习、宣传党的优抚政策和法规,自觉维护地方、军队声誉和形象;支持亲友安心服役,热心为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扶贫帮困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军民共建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突出贡献。
三、考评推荐程序
1.各地推荐申报的双拥模范镇、街道和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各县级市、区组织考核,以县级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向苏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各地的申报审批表、简要事迹材料(一式3份)于
2.市直机关、直属单位的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市双拥办考核推荐。
3.各地推荐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进行公示后,报苏州市政府、苏州军分区批准。
4.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于2012年8月底前后召开全市命名表彰大会,对被命名表彰的单位、个人授予奖牌、证书。
四、加强对考评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级党委、政府、部队政治机关,军地领导要充分认清苏州市第九届双拥模范镇、街道和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命名表彰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考评推荐工作。要认真学习新颁布的《苏州市双拥模范镇(街道)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明确考评推荐的标准和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评推荐工作顺利展开和有效落实。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考评推荐,广泛征求军地双方的意见,全面衡量,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评选资格。通过评选命名,进一步推动双拥创建活动在基层的落实,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双拥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三)注重实效,总结提高。要结合考评推荐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几年来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队的双拥工作形势,深入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切实把考评推荐过程作为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发展的过程。
各单位在报送书面材料时请同时将电子版报苏州市双拥办。
联系人:曾建良 岳云华
联系电话:(0512)82280397 82280395
E—mail suzhouxiongyong@163.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平江区平泷路158号
邮政编码:215031
附:1.《苏州市第九届双拥模范镇、街道表彰名额分配表》
2.《苏州市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3.《苏州市双拥模范镇、街道推荐表》
4.《苏州市双拥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5.《苏州市双拥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苏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苏州市第九届双拥模范镇、街道命名表彰名额分配表
市、 区 |
名 额 |
市 、区 |
名 额 |
张家港市 |
4 |
相城区 |
3 |
常熟市 |
5 |
平江区 |
2 |
太仓市 |
4 |
沧浪区 |
2 |
昆山市 |
4 |
金阊区 |
2 |
吴江市 |
4 |
苏州工业 园区 |
1 |
吴中区 |
6 |
苏州高新 (虎丘)区 |
3 |
合 计 |
40 |
||
备 注 |
|
附件2:
苏州市双拥先进单位、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个人 |
拥政爱民先进单位、个人 |
||
单位名额 |
个人名额 |
单位名额 |
个人名额 |
|
市级机关 |
14 |
16 |
|
|
苏州军分区 |
|
|
2 |
2 |
73049部队 |
|
|
1 |
2 |
张家港市 |
3 |
5 |
3 |
2 |
常熟市 |
3 |
5 |
3 |
2 |
太仓市 |
3 |
5 |
4 |
2 |
昆山市 |
3 |
5 |
3 |
2 |
吴江市 |
3 |
5 |
2 |
2 |
吴中区 |
3 |
6 |
5 |
4 |
相城区 |
3 |
4 |
2 |
2 |
平江区 |
3 |
4 |
2 |
2 |
沧浪区 |
3 |
4 |
2 |
2 |
金阊区 |
3 |
4 |
2 |
2 |
苏州工业园区 |
3 |
3 |
1 |
2 |
苏州高新区 |
3 |
4 |
3 |
2 |
合计 |
50 |
70 |
35 |
30 |
附件3:
苏州市双拥模范镇、街道
审 批 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2012年 月 日
|
单 位 名 称 |
|
|
|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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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 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
||
市(县)、区 人武部意见 |
|
||
市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
|
||
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军分区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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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苏州市双拥先进单位
审 批 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2012年 月 日
单 位 名 称 |
|
|||
单 位 地 址 |
|
联 系 电 话 |
|
|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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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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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 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 意 见 |
|
|||
市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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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苏州市双拥先进个人
审 批 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2012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籍 贯 |
|
民 族 |
|
工作时间 |
|
|
政治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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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队 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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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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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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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 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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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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