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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专家
■海军军事法院院长 傅晓东
■大连舰艇学院教授 宋云霞
近年来,军用航道被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少数人员国防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强调局部经济利益,忽视国家安全利益;二是执法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由于航道管理涉及当地公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农业(渔政)、海洋等多个部门,存在“群龙治理”的局面,导致各方协调难,执法管理难。
放眼国外,美国的水上安全管理体制是全国统一的,海岸警卫队是该国海上惟一的执法力量,根据联邦法律的授权,在港区和航道进行安全执法,职责之一就是清除水上碍航危险物。综合统一的水上安全管理体制,避免了职责不清和各方利益的冲突。
韩国在1996年8月,将水产厅、海运港湾厅、海洋警察厅以及科技、环境等10个政府部门中涉及海洋工作的部门合并,成立了海洋水产部,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职能管理。其他一些国家也通过海上执法权的统一,较好地解决了军用航道保护难题。
保护军用航道,最首要的是整合执法管理力量,建立高效合一的海上安全管理体制。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军地协作机制,必要时成立清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解决军用航道占用难题。同时要加强海防安全意识的普及,进一步建立完善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