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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北京
前 言
2008年在新中国发展进程中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中国战胜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迎来了改革开放30周年……
当代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体系的重要成员,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繁荣稳定也离不开中国。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致力于与各国一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中国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主动适应世界军事发展新趋势,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一、安全形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处于大变革大调整大变化之中。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但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新的安全威胁因素不断出现。
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全球工业化、信息化进程加快,经济合作方兴未艾,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互联互动进一步增强。国际战略力量消长变化加快,大国之间合作与借重上升、竞争与制衡继续发展,新兴发展中大国群体性崛起,国际体系孕育着深刻调整。维护和平、制约战争的因素持续增长,各国在安全领域的共同利益增多、合作意愿增强,世界性的全面大规模战争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可以避免。
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围绕战略资源、战略要地和战略主导权的争夺加剧,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地区动荡扩散,热点问题增多,局部冲突和战争此起彼伏。发端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影响加深,世界经济发展中的能源、粮食等问题严峻,深层次矛盾凸显,经济风险的联动性、系统性、全球性特点明显。恐怖主义、环境灾难、气候变化、严重疫病、跨国犯罪、海盗等问题日益突出。
军事安全因素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上升。在综合国力竞争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国际军事竞争更加激烈,世界军事变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一些大国调整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加大国防投入,加快军队转型,发展先进军事技术和武器装备,战略核力量、军事航天、反导系统、全球及战场侦察监视成为强军重点。一些发展中国家也积极谋求拥有先进武器装备,提升军力发展水平。各国更加重视以军事手段配合外交斗争,一些地区局部军备竞赛升温,国际军控和防扩散体制面临重大挑战。
亚太地区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地区经济充满活力,区域、次区域经济和安全合作保持发展势头,通过对话以和平方式处理分歧和热点问题仍是各国普遍政策取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签署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安全、经济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取得进展。东盟签署《东盟宪章》,一体化进程迈出新步伐。中国与东盟合作、东盟与中日韩合作成就显著,东亚峰会、南盟合作继续发展。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取得阶段性成果,东北亚地区局势趋向缓和。
亚太地区安全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世界经济剧烈波动,冲击地区经济发展。一些国家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政局持续动荡。民族和宗教矛盾、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依然突出,地区热点错综复杂。美国保持对亚太地区的战略关注和投入,强化军事同盟,调整军事部署,增强军事能力。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势力猖獗,重大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问题频发。地区国家间政治互信有待增强,地区多边安全合作有待深化,协调应对地区安全威胁的能力有待提高。
中国的安全环境继续有所改善。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台独”分裂势力谋求“台湾法理独立”的图谋遭到挫败,台海局势发生重大积极变化,两岸双方在“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上恢复协商并取得进展,两岸关系得到改善和发展。中国同发达国家的关系稳定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全面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友谊不断深化,在多边事务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
中国仍面临长期、复杂、多元的安全威胁与挑战。生存安全与发展安全、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国内安全问题与国际安全问题交织互动。中国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占优势的态势,面对外部的战略防范和牵制,面对分裂势力和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中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维护社会稳定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台独”、“东突”、“藏独”等分裂势力威胁国家统一和安全。恐怖主义、自然灾害、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危害上升。外部安全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对国家安全和发展的影响增大。美国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原则,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严重损害中美关系和台海地区和平稳定。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发展与安全的统一,统筹兼顾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加强国家战略能力建设,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推进同各国的安全对话与合作,反对扩大军事同盟,反对侵略扩张。不管现在还是将来,不管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都永远不称霸,不搞军事扩张。
二、国防政策
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把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发展利益和保护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努力建设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障国家发展利益;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以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军队质量建设;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安全环境。
根据国家安全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国实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一战略构想主要包括:
——推进国防和军队信息化。以信息化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立足国情军情,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科学制定国防和军队建设战略规划、军兵种发展战略,2010年前打下坚实基础,2020年前基本实现机械化并使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目标。
——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统筹国家资源,兼顾富国和强军,使国防和军队发展战略与国家发展战略相适应。将国防建设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形成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科学机制,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持续发展的动力。国防建设要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军民兼容互利,提高和平时期国防资源的社会利用效益。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调整改革军队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逐步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的现代化,争取到2020年形成一整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现代军队建设规律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调整改革国防科技工业体制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提高武器装备研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集中统一、结构合理、反应迅速、权威高效的国防动员体系。
——走跨越式发展的道路。坚持以机械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主导,加快机械化和信息化复合发展。坚持科技强军,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开展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切实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坚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最关键的领域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坚持勤俭建军,注重科学管理,使有限的国防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
中国实行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在战略上坚持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适应世界军事发展的新趋势,依据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的要求,中国制定了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
这一方针立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综合考虑当代战争形态演进和国家面临的主要安全威胁,着眼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做好防卫作战准备。适应现代战争体系对抗的要求,以一体化联合作战为基本作战形式,充分发挥诸军兵种作战优长,坚持攻防结合,注重运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趋利避害,扬长击短。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联合训练体制和联合保障体制,优化力量结构,完善部队编成,加快建立适应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作战力量体系。
这一方针注重遏制危机和战争。坚持军事斗争与政治、外交、经济、文化、法律等各领域的斗争密切配合,积极营造有利的安全环境,主动预防、化解危机,慑止冲突和战争的爆发。严守自卫立场,慎重使用武力,有效控制战局,努力降低战争风险和代价。建立精干高效的威慑力量,灵活运用威慑方式。中国始终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不与任何国家进行核军备竞赛。
这一方针着力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着眼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以增强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能力为核心,提高维护海洋、太空、电磁空间安全和遂行反恐维稳、应急救援、国际维和任务的能力。把非战争军事行动作为国家军事力量运用的重要方式,科学筹划和实施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参与国际安全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军事交流,推动建立军事互信机制。
这一方针坚持和发展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始终依靠人民建设国防、建设军队,实行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增强国家战争潜力和国防实力。健全统一高效的国防动员机制,加强经济、科技、信息和交通动员,提高后备力量建设质量。创新人民战争的内容和形式,探索人民群众参战支前的新途径,发展信息化条件下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服从国家建设大局,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三、人民解放军的改革发展
伴随中国改革开放30年伟大历史进程,人民解放军坚持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不断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为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人民解放军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协调推进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领域的建设,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改革发展30年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人民解放军走上中国特色精兵之路。依据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科学判断,实现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即由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转到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上来,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大局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现代化建设。确立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总目标,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军队进行重大调整改革,裁减员额100万,朝着精兵、合成、高效的方向迈出重要一步。
进入90年代,人民解放军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确立以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为基点的新时期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实施科技强军战略,制定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把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作为军队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提出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军队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加快武器装备发展,加强军兵种和应急机动作战部队建设,优化体制编制,裁减员额70万,防卫作战能力显著提升。
新世纪新阶段,人民解放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贯彻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战略思想,全面履行新的历史使命,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军队加快机械化和信息化复合发展,积极开展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推进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和军事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核心军事能力和实施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能力。
推进军事训练转变
人民解放军坚持把军事训练作为推进部队全面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基本途径,改革训练内容、方法、管理和保障,科学构建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体系。
拓宽军事训练领域。加强信息化条件下战略战役指挥训练和部队训练,举行跨区域检验性对抗演练,进行整建制夜间训练,开展后勤、装备保障综合演练。重视加强反恐、维稳、处突、维和、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训练。
深化训练改革。构建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内容体系,编修新一代《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推广训练改革的创新成果。加强军兵种联合训练,强化作战要素训练,突出指挥协同训练和战法研究,改进区域协作训练。完善基地训练,发展模拟训练,推开网络训练,开展对抗训练。改革军事训练考评机制,从难从严训练,实施军事训练全过程全要素精细管理。
开展复杂电磁环境下训练。普及电磁频谱、战场电磁环境等基础知识,学习掌握信息战特别是电子战等基本理论。突出信息化武器装备和指挥信息系统操作使用训练,进行合同战术训练基地信息化改造,重视开展复杂电磁环境下演练。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人民解放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创新发展,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军队建设的科学发展和官兵的全面发展,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和有效履行历史使命。
2007年1月,总政治部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明确规定人民解放军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进行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科学规范了全军各类部队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法规制度建设。大纲规定,执行军政训练比例为7:3和8:2的部队,年度教育时间分别为54个和42个学习教育日。全军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深入开展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军队思想政治教育遵循坚持科学理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切着眼实际效果、注重实践活动培育、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等六项原则,灵活运用和创新发展教育形式方法,完善广播、电视、网络教学设施,建好军史馆、文化活动中心、“指导员之家”、学习室和连队俱乐部、荣誉室。
2008年4月,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联合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为新形势下军队基层的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军人委员会是军队基层单位实行三大民主、保障军人行使民主权利和开展群众性活动的组织,有对本单位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后勤保障、武器装备管理等工作的建议权,对士官选取和晋级、优秀士兵考学和保送入学、技术兵选拔培养、表彰奖励等涉及官兵切身利益事项提出人选的推荐权,对官兵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的监督权,对单位集体利益、官兵正当权益的维护权。军人委员会在党支部(基层党委)领导和本单位首长指导下开展工作,一般由5—7人组成,委员经军人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提高后勤保障效益
人民解放军积极推进后勤保障体制一体化、保障方式社会化、保障手段信息化和后勤管理科学化,全面建设现代后勤。2007年12月,中央军委发布《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纲要》,明确了现代后勤建设发展的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
深化后勤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大联勤改革,2007年4月,在济南战区正式实行以三军后勤保障一体化为核心的大联勤体制。加快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推进驻大中城市作战部队商业服务和营房保障社会化,推进通用物资储备、基建工程建设、后勤装备生产和后勤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社会化。完善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预算项目库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的论证评估,总结推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行政消耗性开支管理等经验做法,逐步推广公务卡支付结算。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和招标采购比例,集中采购向非作战部队拓展。
提高后勤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部队教育训练、政治工作、卫生事业、水电取暖、营房维修等经费标准,提高飞行、航海、航天等专业岗位津贴标准,调整基层军官岗位津贴和士兵职务津贴标准,提高军人伤亡保险保障水平。连续提高部队伙食费标准。建立小散远直单位综合补助经费标准。2007年8月起,全军部队陆续换发07式系列军服。
规范后勤管理。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进维持性经费和统筹配发实物标准化供应,对建设性供应保障进行规范管理,逐步构建集供应、消耗、管理于一体的后勤保障标准制度体系。强化财经管理,按预算办事、按标准花钱、按财力搞建设。加强饮水、食品、医疗、药品和油料、运输、危险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军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机制,规范军车运行秩序,组织开展在职军以上干部住房专项清理,严格军队住房管理和空余房地产租赁,完善非现役公勤人员聘用管理制度。2007年1月,中央军委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深入开展能源资源节约活动,积极推行节约型保障方式和消费方式,搞好军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启动军队草原保护建设、沿海军事设施风沙防治试点工程和驻环渤海地区部队单位污染治理。
强化装备综合保障
人民解放军落实三军一体、联合作战和体系建设、综合集成的要求,完善和优化武器装备体系,不断提高装备综合保障水平。
加紧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化武器装备体系。坚持自力更生、自主创新,优先发展适应一体化联合作战需要的信息化武器装备,有重点有选择地改造升级现有装备。初步形成快速机动、立体突击的陆军装备体系,海空一体、适应近海防卫作战的海军装备体系,空地一体、攻防兼备的空军装备体系,核常一体、射程衔接的第二炮兵地地导弹装备体系,综合集成、一体化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体系。
提升装备管理水平和新装备维修保障能力。深化装备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推行装备管理责任制,提高武器装备完好率、在航率。突出抓好装备维修保障能力建设,装备维修保障技术和手段由基本适应一、二代装备,逐步向适应二、三代装备转变,大部分主要装备已基本形成大修及应急支援保障能力。加强装备保障力量建设,初步建成以建制力量为主、预备役力量为辅、后备力量为补充的装备保障力量体系。组织装备承制单位开展技术保障力量动员演练,探索了军民一体化保障路子。
调整改革装备采购体制。近两年来,进一步扩大武器装备竞争性采购、集中采购、一体化采购的范围。按照计划制定、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审计相对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调整完善装备采购组织体系,开展驻厂军事代表制度改革。
推进信息化建设
人民解放军积极应对世界新军事变革挑战,在军队建设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努力走信息主导、复合发展、自主创新、推动转型的中国特色军队信息化建设道路。
人民解放军的信息化建设,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指挥自动化建设,现已从分领域建设为主转为跨领域综合集成为主,总体上正处于信息化全面发展的起始阶段。当前,人民解放军以一体化为发展方向,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建设结合、技术创新与体制改革结合、新研新建与改造挖潜结合,强化综合集成,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逐步形成和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
以指挥信息系统为重点的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成效。2006年军事综合信息网开通运行,信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础信息保障能力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一体化联合作战指挥控制系统建设取得进展,战场信息支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训练手段有了较大发展,测绘导航、气象水文和空间环境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一批后勤、装备保障信息系统研制成功并装备部队,全军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全面展开。
主战武器系统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着眼提升主战武器系统的快速感知、目标定位、敌我识别和精确打击能力,对部分在役坦克、火炮、舰船和飞机进行了信息化改造,一批信息化水平较高的新型作战平台研发成功,精确制导弹药的比例和规模不断扩大。
信息化支撑环境得到改善。初步建立信息化领导、管理和咨询工作体系,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加强。信息化理论探索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不断深化,制定了军队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指导性意见,修订完善了技术规范,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院校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加快人才培养
人民解放军继续推进人才战略工程,完善人才培训体系,突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努力造就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
2008年4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以逐级培训为主体、岗位培训为补充、培训与使用相一致的全程全员培训体系,形成院校教育与部队训练衔接、军事教育与依托国民教育并举、国内培养与国外培训结合的格局。
加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采取送学培养、在职学习、交流任职、轮岗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大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力度。把联合作战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合理区分各级各类院校教学任务,实施院校与部队联教联训,构建院校培训与部队实践并重的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军队院校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做好军队生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2007年10月,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联合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系统规范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士兵学员工作。2007年底,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问题。目前,全国开展国防生培养工作的普通高校已达117所。军队在全国遴选近1000所省市重点普通中学,建立国防生源基地。
营造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人才奖励激励机制,重奖优秀指挥军官和参谋人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及科技创新群体。2007年以来,共投入7亿元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军队人才培训。2007年7月,中央军委发布《军队吸引保留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吸引保留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和技术专家人才。2008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挥军官考核评价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挥军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挥军官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印发施行,标志着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指挥军官考评体系初步形成。
坚持依法治军
人民解放军坚持把依法治军作为正规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正规化水平。
改革开放30年来,军事立法体制逐步完善,军事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988年中央军委成立法制机构,各总部、军兵种、军区确定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1997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中央军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2000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军委以及各总部、军兵种、军区的立法权限。截至2008年12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方面的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5件,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94件,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215件,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和武警部队制定的军事规章(含规范性文件)3000多件。200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200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
人民解放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依法决策、依法指导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军事、政治、后勤和装备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施科学管理,严格执行条令条例,把作风纪律建设贯穿于部队经常性教育和管理之中,通过严格训练和日常养成,培养部队严整的军容、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人民解放军把普法教育作为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工作。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普法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担负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保卫任务的单位,组织官兵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担负国际维和任务的部队和海军出访舰艇编队,组织官兵学习《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法律知识。2007年11月,中国政府设立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军队有关部门在国家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认真做好国际人道法在中国军队的传播和实施工作。
四、陆军
陆军是人民解放军的基础,是主要在陆地遂行作战任务的军种,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航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电子对抗兵等兵种和各种专业勤务部队组成。
发展历程
人民解放军建立于1927年8月1日,建立之初仅由陆军组成。陆军长期以步兵为主,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有了少量的骑兵、炮兵、工程兵和通信兵,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了坦克兵和防化兵。20世纪50年代,成立了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和防化兵等兵种领导机关。80年代以来,陆军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增设了陆军航空兵、电子对抗兵等兵种,并于1985年组建陆军集团军。经过81年建设,陆军已由单一兵种发展成为诸兵种合成的现代陆军,成为既能独立遂行作战任务又能与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实施联合作战的强大军种。
体制编制
陆军目前未设立独立的领导机关,领导机关职能由四总部代行,七大军区直接领导所属陆军部队。陆军部队包括机动作战部队、警卫警备部队、边海防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等,实行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体制。集团军由师、旅编成,隶属于军区,为基本战役军团。师由团编成,隶属于集团军,为基本战术兵团。旅由营编成,隶属于集团军,为战术兵团。团由营编成,通常隶属于师,为基本战术部队。营由连编成,通常隶属于团或旅,为高级战术分队。连由排编成,为基本战术分队。陆军机动作战部队包括18个集团军和部分独立合成作战师(旅)。
部队建设
近年来,陆军按照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逐步推进由区域防卫型向全域机动型转变。合理压缩规模,改革体制编制,逐步推进部队编成向小型化、模块化、多能化方向发展。加快发展陆军航空兵、轻型机械化部队和信息对抗部队,重点加强战役战术导弹、地空导弹部队和特种作战部队建设,不断提高空地一体、远程机动、快速突击和特种作战能力。
陆军兵种建设有了长足发展。装甲兵加强信息系统与武器平台一体化建设,逐步换装新型主战坦克,发展重型、两栖、轻型等机械化部队,装甲机械化师旅在合成作战师旅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炮兵陆续列装远程多管火箭炮、大口径自行加榴炮等一批先进武器装备和新型弹药,发展三级作战指挥系统,初步构建起全程精确火力打击体系。防空兵陆续装备一批性能先进的野战防空导弹、新型雷达和情报指挥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侦察预警、指挥控制、信息对抗与火力拦截一体的对空作战体系。工程兵加速构建专业化与多能化相结合、平时与战时相结合的工程保障力量体系,形成了较强的全程伴随保障、快速破障、综合防护、反恐排爆和抢险救灾能力。防化兵加速发展新型防护力量,初步建立起一体化的核化生预警侦察监测、防护指挥和防护力量体系。
陆军航空兵是陆军主战兵种之一,实行总部、战区和集团军三级管理体制。近年来,陆军航空兵加速推进由运输型、辅助型向合成型、主战型的陆军空中突击力量方向转变,全面加强火力突击、机降作战、空中机动和空中勤务支援等能力训练,积极参加反恐维稳、封边控边、抢险救灾和联合军演等行动,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装备精良、功能齐全的陆航力量。
陆军边海防部队是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边境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骨干力量,通过总部、军区、省军区实施领导。近年来,边海防部队按照陆海并重、科技强边、重点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以战备执勤为中心,全面加强侦察监视、指挥控制、快速反应和自卫作战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边境沿海地区重要方向和敏感地段、水道、海域防卫警戒,适时组织加强边境管控、应急处突和抢险救灾等行动,与邻国广泛开展边防交往与合作,积极稳妥地处置边境沿海事务,为维护边海防安宁稳定,促进边境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五、海军
海军是人民解放军的战略军种,是海上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保卫国家海上方向安全、领海主权和维护海洋权益等任务。海军主要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陆战队、岸防部队等兵种组成。
发展历程
海军成立于1949年4月23日。1949年至1955年,先后组建水面舰艇部队、岸防兵、航空兵、潜艇部队和陆战队,确立了建设一支轻型海上作战力量的目标。1955年至1960年,先后组建了东海、南海和北海舰队。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海军的主要任务是在近岸海域实施防御作战。80年代以来,海军实现了向近海防御的战略转变。进入新世纪,海军着眼信息化条件下海上局部战争的特点规律,全面提高近海综合作战能力、战略威慑与反击能力,逐步发展远海合作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能力,推动海军建设整体转型。经过近60年建设,海军已初步发展成为一支多兵种合成、具有核常双重作战手段的现代海上作战力量。
体制编制
海军平时实行作战指挥与建设管理合一的领导体制,由海军机关、舰队、试验基地、院校、装备研究院等构成。海军下辖北海、东海、南海三个舰队。北海舰队机关位于山东青岛,东海舰队机关位于浙江宁波,南海舰队机关位于广东湛江。舰队下辖舰队航空兵、保障基地、舰艇支队、水警区、航空兵师和陆战旅等部队。海军编有海军指挥学院、海军工程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海军潜艇学院、海军兵种指挥学院、海军飞行学院、海军蚌埠士官学校等8所院校。
海军潜艇部队装备战略导弹核潜艇、攻击核潜艇和常规动力潜艇,编有潜艇基地、潜艇支队。水面舰艇部队主要装备驱逐舰、护卫舰、导弹艇、扫雷舰、登陆舰和勤务舰船等,编有驱逐舰、快艇、登陆舰、作战支援舰支队和水警区。航空兵部队主要装备歼击机、歼轰机、轰炸机、侦察机、巡逻机和直升机等,编有航空兵师。陆战队主要由陆战兵、两栖装甲兵、炮兵、工程兵和两栖侦察兵等构成,编有陆战旅。岸防部队主要由岸舰导弹、高射炮兵、海岸炮兵等组成,编有岸导团、高炮团等。
部队建设
海军按照近海防御战略的要求,坚持把信息化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深化训练内容和组训方式改革创新,突出海上一体化联合作战训练,增强在近海遂行海上战役的综合作战能力和核反击能力。科学组织战役训练、战术训练、专业技术训练和共同科目训练,重点抓好信息化条件下联合作战要素集成训练,探索复杂电磁环境下的训练方法。重视开展非战争军事行动训练,积极参加双边、多边联合演练。
发展新型武器装备,优化装备结构。建造新型国产潜艇、驱逐舰、护卫舰和飞机,初步形成以第二代装备为主体、第三代装备为骨干的武器装备体系。潜艇部队具备水下反舰、反潜、布雷和一定的核反击能力。水面舰艇部队形成了以新型导弹驱逐舰、护卫舰为代表的水面打击力量,具备海上侦察、反舰、反潜、防空、布雷等作战能力。航空兵部队形成了以对海攻击飞机为代表的空中打击力量,具备侦察、反舰、反潜、防空作战能力。陆战队形成了以两栖装甲车为代表的两栖作战力量,具备两栖作战能力。岸防部队形成了以新型岸舰导弹为代表的岸防力量,具备海岸防御作战能力。
优化后勤保障体系,提高海上综合保障能力。以增强后勤综合保障能力为牵引,初步构建以岸基为基础、海上为重点、岸海一体的后勤保障体系。加强舰艇基地、停泊补给点、码头和机场建设,基本形成与武器装备发展相协调、与战时保障任务相适应的岸基保障体系。陆续装备新型大型综合补给舰、卫生舰船和救护直升机,成功研发多型海上保障装备和多项关键技术,海上保障力量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提高海军官兵能力素质,培养合格军事人才。实行生长指挥军官学历教育合训、任职教育分流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军官任职培训体系。突出海军职业特色,重视实践能力培养。围绕提高军官任职能力,完善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扩大士官培训规模,培养技术复杂岗位的中高级士官。
六、空军
空军是人民解放军的战略军种,是空中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保卫国家领空安全和领土主权、保持全国空防稳定等任务。空军主要由航空兵、地面防空兵、空降兵、通信兵、雷达兵、电子对抗兵、技术侦察兵、防化兵等兵种组成。
发展历程
空军成立于1949年11月11日。1949年至1953年,陆续成立军委空军、军区空军领导机关,组建歼击、轰炸、强击、侦察、运输航空兵、空降兵部队和一批院校,并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参加抗美援朝作战。1957年空军和防空军合并,实行空防合一体制。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确立重点发展防空力量的指导思想,逐步发展成为一支国土防空型的空军。90年代以来,空军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陆续列装了第三代作战飞机、第三代地空导弹以及一批较先进的信息化武器装备,加强了以战略理论为核心的军事理论建设,确立了攻防兼备的战略思想,空军开始由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经过近60年建设,空军已初步发展成为一支多兵种组成的战略军种,具备了较强的防空和空中进攻作战能力,一定的远程精确打击和战略投送能力。
体制编制
空军平时实行作战指挥与建设管理合一的领导体制,由空军机关、军区空军、军(师)级指挥所、师(旅)、团构成。空军下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军区空军和1个空降兵军,以及各类院校、科研试验机构等。军区空军下辖航空兵师,地空导弹师(旅、团),高炮旅(团),雷达旅(团),电子对抗旅(团、营),以及其他专业勤务部队,在重要方向和重点地区,设有军级或师级指挥所。空军编有空军指挥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航空大学、空军雷达学院、桂林空军学院、徐州空军学院、空军大连士官学校等院校,以及7所飞行学院。
航空兵师通常按团、大队、中队体制编成,主要机种为歼击、强击、歼击轰炸、轰炸、运输、侦察、作战支援等。航空兵师下辖航空兵团和驻地场站。航空兵团是基本战术单位。地空导弹部队以营为基本火力单位,通常按师、团、营或旅(团)、营体制编成。高射炮兵以连为基本火力单位,通常按旅(团)、营、连体制编成。空降兵按军、师、团、营、连体制编成。
部队建设
空军适应信息化作战要求,加快实现由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提高侦察预警、空中打击、防空反导和战略投送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现代化的战略空军。
紧密结合军事斗争准备和空军转型建设发展实践,探索与新一代武器装备发展相适应的训练体制和组训方式。突出复杂环境下的技战术训练、多兵机种合同训练和联合训练,开展针对性、对抗性训练,加大基地化、模拟化、网络化训练比重。优化飞行院校、训练基地、作战部队三级飞行员训练体制,加强航空兵部队空战、对地攻击和联合训练。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创新,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强化在职在岗培训,2008年7月创办空军军事职业大学,探索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和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按照攻防兼备的战略要求,发展新型战斗机、防空反导武器、指挥自动化系统等装备。陆续装备一批较先进的信息化装备和空空、空地精确制导弹药,改进现役装备电子信息系统,完善情报预警、指挥控制和通信基础网络。基本形成以第三代飞机和地空导弹为骨干,以第二代改进型飞机和地空导弹为补充的主战武器装备体系。
坚持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走高新人才带动、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人才发展道路。统筹规划指挥、参谋、飞行和技术保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信息化素质较高的骨干人才,形成了以复合型指挥军官、尖子飞行员和科技领军人才、技术专家为代表的高素质新型人才群体。
注重后勤和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完善空军机场、阵地保障设施,加强空防工程抢建、机场排弹抢修、航空卫生保障等后勤力量,研制配备第二代专用后勤装备,构建专用物资储备供应网络,逐步展开多机种保障基地建设。深化装备保障模式改革,完善弹药器材供应、修理保障和技术支援等保障网布局,推进保障装备小型化、通用化、野战化。
七、第二炮兵
第二炮兵是中央军委直接掌握使用的战略部队,是中国实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主要担负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
第二炮兵遵守国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贯彻自卫防御核战略,严格执行中央军委命令,以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为基本使命。第二炮兵所属导弹核武器,平时不瞄准任何国家;在国家受到核威胁时,核导弹部队将提升戒备状态,做好核反击准备,慑止敌人对中国使用核武器;在国家遭受核袭击时,使用导弹核武器,独立或联合其他军种核力量,对敌实施坚决反击。第二炮兵常规导弹部队主要担负对敌战略战役重要目标实施中远程精确打击任务。
发展历程
创建第二炮兵,是新中国为应对核威胁、打破核垄断、维护国家安全,被迫作出的历史性选择。中国于1956年开始发展战略导弹武器,1957年组建战略导弹科研、训练和教学机构,1959年组建第一支地地导弹部队,1966年7月1日正式成立第二炮兵。20世纪70年代后期,第二炮兵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的精干有效战略导弹部队的目标。90年代,第二炮兵组建常规导弹部队,进入了核与常规导弹力量协调发展的新阶段。进入21世纪,第二炮兵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经过40多年发展,第二炮兵已建设成为一支精干有效、核常兼备的战略力量,具备陆基战略核反击能力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能力。
体制编制
第二炮兵作战指挥权高度集中,实行中央军委、第二炮兵、导弹基地、导弹旅的指挥体制,部队行动必须极端严格、极端准确地按照中央军委的命令执行。
第二炮兵由核导弹部队、常规导弹部队、保障部队、院校、科研机构和机关等组成。导弹部队编有导弹基地、导弹旅和发射营,保障部队编有侦察情报、通信、测绘、气象、电子对抗、工程、后勤和装备等技术专业保障部队,院校编有指挥学院、工程学院和士官学校,科研机构编有装备和工程研究院所。
部队建设
第二炮兵按照精干有效的原则,适应军事科技发展趋势,提高武器装备信息化水平,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增强防护、快反、突防、毁伤和精确打击能力。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现已形成核常兼备、固液并存、射程衔接、战斗部种类配套的武器装备体系,装备各种型号的核导弹和常规导弹。
第二炮兵注重战备配套建设,优化作战力量结构,完善适应信息化战争的导弹作战体系,核导弹部队与常规导弹部队保持适度的戒备状态,扎实推进战场体系建设,广泛应用现代化的机械装备和施工手段,各项工程合格率均达到100%。改革创新后勤建设,建立野战保障综合数据库和后勤物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作战阵地人员生存保障系统,后勤实战化综合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严格执行核安全控制制度、涉核人员资质认证制度,采取可靠技术手段,强化核武器储存、运输和训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核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手段,采取特殊安全措施杜绝非授权发射和事故发射,确保核武器的绝对安全。
第二炮兵坚持以专业技术为基础,以干部骨干为重点,以合成配套为中心,以提高整体作战能力为标准,积极开展专业训练、合成训练和作战演练。专业训练主要进行导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学习和武器装备操作技能训练,合成训练主要进行作战编成内各要素全程序协同训练,作战演练主要组织导弹旅和保障部队在近似实战条件下的综合性训练和演习。部队训练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资格认证制度。深入开展基地化、模拟化、网络化、实战化训练,探索复杂电磁环境下训练和导弹基地集成训练特点规律,研发新一代网络化模拟训练系统,“信息化蓝军”和作战实验室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第二炮兵把人才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神剑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三级“技术尖子人才队伍”,形成了以工程院院士、导弹专家、指挥军官和操作技术骨干为主体的人才队伍。
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部队是中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武警部队由内卫部队和警种部队组成,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列入武警序列。国家赋予武警部队的根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经常性执勤
经常性执勤是武警部队为完成国内安全保卫任务而实施的各类勤务工作,主要由内卫部队担任。基本任务是:防范各种侵害和破坏活动,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国际性、全国性重要会议及大型文体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重要机场、电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建设等重要部门的机密要害单位或要害部位的安全;保护重要桥梁和隧道的安全;确保监狱、看守所的安全;维护国家规定的大中城市或特定地区的社会治安。经常性执勤分为固定执勤和临时执勤。固定执勤任务通常由公安部下达,临时执勤任务通常由地方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下达。
武警部队每天有26万余人轮流执勤。近年来,武警部队坚持正规执勤、从严治勤、科技强勤,加强执勤设施建设,大力治理执勤隐患,实现了执勤管理全员、全程、全时可视化。强化执勤组织,严密执勤部署,落实执勤制度,周密组织重大临时勤务,有效提高执勤质量和目标安全系数。平均每年制止侵害警卫目标事件数十起,制止在押人犯逃跑事件数百起,组织重大临时勤务数千起,配合有关部门保证了国际、国内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各部队还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7年以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
应对公共突发事件
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是武警部队处理和慑止突然发生、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的行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主要由武警机动部队担任,包括处置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具体任务是:控制事发地区,检查可疑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保卫重要目标,驱散非法聚集的人群,解救人质和被闹事人群围困的人员,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捕歼犯罪分子,进行抢险救灾等。
武警部队是国家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武警部队遂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任务,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或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赋予,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或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行动。
武警部队平时充分准备,建立各级处突指挥中心,完善处突信息系统,科学配置力量,做好通信、军需、运输等保障。受领任务后快速到位,采取军事威慑、宣传疏导、依法打击的手段,坚持慎用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依法打击极少数犯罪分子,高效稳妥地依法对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群体性械斗事件、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处置。两年来,武警部队参与处置“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捕歼“东突”恐怖分子、事故救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驻地的社会稳定,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国际反恐合作
中国高度重视国际反恐合作,现已参加11个国际反恐怖条约。武警部队是国家反恐怖的重要力量。
加强国际反恐怖磋商和交流。根据国际反恐怖条约协定,先后组团到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澳大利亚、以色列、巴西、古巴、南非、俄罗斯、巴基斯坦等30多个国家进行双边或多边反恐怖交流,接待了俄罗斯、罗马尼亚、法国、意大利、匈牙利、南非、埃及、澳大利亚、白俄罗斯等17个国家的代表团来访。
派员出国培训和援外助训。先后组团或派员到法国、以色列、匈牙利、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十多个国家参加特勤业务培训,参加或观摩各类比赛,进行反恐怖专业技术交流等。先后派遣教练组赴罗马尼亚、阿塞拜疆等国家执教或助训。
举行联合反恐演习。2007年9月,武警部队与俄罗斯内卫部队,以“特种部队解救人质及捣毁恐怖组织团伙行动”为课题,首次举行“合作—2007”联合反恐演习。
维护边境沿海地区社会治安与口岸出入境秩序
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部队,是国家部署在沿边沿海地区和口岸的一支武装执法力量。其主要职责是:边境沿海地区治安管理;口岸和边境通道的边防检查和监护;毗邻香港、澳门一线地区的巡逻警戒;防范、打击沿边沿海地区偷渡、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
公安边防部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公安边防总队30个(北京未设),在边境和沿海地区(市、州、盟)设公安边防支队110个,在沿海地区设海警支队20个。在开放口岸设现役边防检查站207个,在边境沿海地区县(市、旗)设公安边防大队310个,在沿边沿海地区乡(镇、苏木)设边防派出所1691个,在边境主要通道、要道设边境检查站46个,在边境地区的重点地段、方向部署机动队113个。
近年来,公安边防部队全面实行爱民固边战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健全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机制,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创建爱民固边模范村活动,实施关爱困难儿童工程,有力促进沿边沿海地区和谐稳定。在边防检查站深入开展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创造了安全、快捷的出入境通关环境。
会同有关部门,在边境沿海地区严厉打击偷渡、贩毒、走私等犯罪,进行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2007年以来,共查获偷渡人员4400人,缴获毒品3806千克,缉私案值6.2亿元,破获刑事案件19205起,查处治安案件60063起。
公安海警部队建立健全海上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完善执法制度,改善船艇装备,共破获海上刑事案件41起,实施海上抢险救助115起,救助遇险人员238人。
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中国紧紧依靠人民办国防,按照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要求,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
预备役部队建设
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官兵为基础,按照军队统一的体制编制组成的武装力量,实行军队与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制度。
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1986年8月,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199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6年4月,中央军委为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1997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中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经过25年的建设与发展,预备役部队已成为由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预备役部(分)队组成的重要后备力量。陆军预备役部队,主要由步兵、炮兵、高射炮兵、反坦克炮兵、坦克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海防兵等兵种、专业兵组成。海军预备役部队,主要由侦察、扫雷布雷、雷达观通等专业兵组成。空军预备役部队,主要由地空导弹兵、雷达兵等专业兵组成。第二炮兵预备役部队,主要由导弹专用保障和特种装备维修专业兵组成。
预备役部队根据军队建制实行统一的编制,编有预备役师、旅、团,并建有相应的领导机关。主要按地域进行编组,以省建师、以地(州、市)建旅(团)或跨地(州、市)建师(旅)、跨县(市、区)建团。
近年来,预备役部队在组织建设、军事训练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逐步扩大选编范围,改进编组方法,积极探索行业对口编组、跨区域编组、联片编组等多种编组模式;坚持按纲施训、依法治训,建立正规的训练秩序;落实《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年度训练任务按编制人数的三分之一安排,预备役官兵每年训练30天,训练内容根据战时可能承担的任务和兵员素质确定。预备役部队加快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直接参战型向支援保障型转变,努力实现与现役部队建设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民兵建设
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民兵工作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的双重领导。全国的民兵工作,由总参谋部主管。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民兵工作。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基层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民兵工作实行统一计划和部署。
近年来,民兵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调整规模结构,改善武器装备,突出质量建设。优化组织结构,加强支援保障部队作战力量和应急处突力量建设。调整民兵组织布局,工作重心逐步由农村向城镇、交通沿线和重点地区转移。提高科技含量,注重在新兴企业和高科技行业建立民兵组织。加大武器装备建设投入,按照成系统配套、成建制配备的原则,为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配发新型高炮和便携式防空导弹等一批新式民兵防空装备,加强应急维稳装备建设,对部分武器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十一五”期间,全国基干民兵规模将由1000万人减少到800万人。
2007年5月,总参谋部发布新一代《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新大纲增加了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数十个门类、百余种民兵专业训练的内容,标志着传统的单一军种民兵专业训练向诸军兵种民兵专业训练转变。民兵军事训练按照整合资源、聚合优势,分层组训、跨区联训的思路,构建了省军区为骨干、军分区为主体、人武部为基础、基层武装部为补充的四级组训体制。改进训练手段,深化科技练兵,逐步实现基地化、模拟化、网络化训练。突出了专业分队快速动员、与现役部队协同、复杂电磁环境下作战等课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训练,提高民兵遂行作战任务、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十、武装力量与人民
中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参加国家建设和参加抢险救灾,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武装力量的重要任务。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政治基础。
参加抢险救灾
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担负的主要任务是: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保护重要目标安全;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道路(桥梁、隧道)抢修、海上搜救、核生化救援、疫情控制、医疗救护等专业抢险;排除或者控制其他危重险情、灾情。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灾后重建等工作。近年来,人民解放军组建了19支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
200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依据条例,国务院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向总参谋部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当地同级军事机关提出。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按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险情、灾情时也应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军队参加地方抢险救灾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任务由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赋予,部队行动由军队负责指挥。2006年11月,中央军委批准颁发《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近两年,军队和武警部队共计出动兵力60万人次,各型车辆(机械)63万台次、飞机和直升机6500余架次,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139万人次,参加抗洪、抗震、抗冰雪、抗台风和灭火等救灾行动130余次,抢救转移群众1000万人次。
2008年1月,南方部分地区出现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军队和武警部队共投入22.4万人,民兵预备役人员103.6万人,派出军用运输机和直升机226架次,主要担负疏通交通干线、救助受灾群众、恢复电力线路等急难险重任务。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军队和武警部队共出动兵力14.6万人,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7.5万人,动用各型飞机和直升机4700余架次,车辆53.3万台次,救出生还者3338人,转移受困群众140万人,运送和空运空投救灾物资157.4万吨。派出210支医疗队、心理救援队和卫生防疫队,巡诊医治受伤群众136.7万人。救灾部队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将从废墟中清理出来的数亿元现金和大量贵重物品详细登记造册,如数移交物主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参加奥运安保和支援奥运筹办
根据北京奥运会组委会的请求,军队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奥运安保,支援奥运筹办,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作出了贡献。
在奥运安保工作中,军队主要担负北京市及京外赛区的空中安全,濒海赛区及周边赛区的海上安全,参加处置核生化恐怖袭击和爆炸等恐怖事件,提供情报支援,组织抢险救援、医学救援和直升机运输,加强奥运会期间边境的管理和控制等任务。军队共出动4.6万人,动用98架飞机、60架直升机、63艘舰船以及部分地空导弹、雷达和防化工程保障装备等。武警部队主要担负火炬接力传递保卫,比赛场馆、要人住地、涉奥机场警戒守卫,开闭幕式现场、重要外宾在华活动以及重大热点赛事活动警卫,与奥运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油、通信枢纽等重要民生目标以及京津冀人工消(减)雨地面火箭发射阵地守卫,配合公安机关担负各赛区周边、环京要道设卡堵截和赛区社会面武装巡逻,比赛场馆安全检查,反恐、反劫机、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武警共投入8.5万官兵参加奥运安保,妥善处置各类有碍目标安全的情况近300起,查控禁带物品9000余件,限带物品14万余件。
在支援奥运筹办工作中,军队和武警部队组织1.4万余名专业和群众演员,参加奥运会、残奥会开幕式、闭幕式大型文艺表演和仪式演奏。组织6900余名专业志愿者,担负交通保障、颁奖升旗、医疗救护、场馆服务等84个项目支援任务。驻京部队还先后出动官兵67万人次,参加首都机场航空走廊、国家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等36个奥运重点工程建设。
参加和支援国家建设
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军队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各项建设事业。两年来,共投入劳动日1400余万个,出动机械车辆100万台次。
援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工程。支援能源、交通、水电、通信等重点工程建设200余项,参加黄河中上游、北京天津风沙源等生态环境建设170余项,完成荒山、荒地、荒滩造林300万亩,航空护林2400万亩。
参加新农村建设。支援农田水利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新建贫困地区乡村公路2100余条,农村水电、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等小型工程建设9万余个。巩固和新建扶贫点2.5万个,帮助8万余户群众脱贫。
支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帮助培养各类人才近1万名,兴办科技示范点240个。援建中小学200余所,帮助24万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与贫困地区470所县、乡医院建立长期帮扶协作关系,派出医疗队1.3万个,为群众义务治病4100万人次。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新建扩建机场3个、电站5座、水利设施12处,修复公路900余公里,打井300余眼,修建小水窖、小电站、安装太阳能和电视差转设备6000余个。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各级政府重视从科技、信息、人才、教育、文化等方面,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持。地方政府会同驻军普遍建立议军会、“双拥”工作联席会、军政座谈会等制度,帮助部队解决军事训练、基础设施建设、军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困难。部队执行训练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时,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克服一切困难,为部队集结、机动、救援等提供保障。各地广泛开展科技、智力和文化拥军活动,建立科技拥军基地2000余个,帮助培训各类人员10万人次,向部队捐赠图书2000万册。各级政府做好接收安置复转军人、随军家属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员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两年来,制定出台全国和地方性政策法规500余项,接收安置转业干部10余万人、退役士兵50余万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员6万余人。
十一、国防科技工业
中国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创新,推进军工企业战略性结构调整、专业化重组,提高武器装备研制的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构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工业新体系。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根据武器装备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中国不断改革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07年,国务院批准《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政府调控有效、社会资本参与、中介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有力、军民良性互动的新型投资体制,开放性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国防科技工业投资领域进一步扩大,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投资方式由直接投资为主,转向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并用。
中国加速推进军工企业体制机制转变,初步建立小核心、大协作、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工业新体系。促进战略性结构调整,精干军工主体,国防科技工业结构性矛盾逐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稳步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探索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重点扶持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整体改制上市,鼓励专业化重组和产学研结合。加强对军工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规范和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
建立健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制度。依据2005年5月公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技工业开始实行分类管理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制度,在保持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控制力的同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参与研制与生产任务竞争。2008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使这项制度更加完善。
加强武器装备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武器装备设计开发的信息化水平,增强产品设计的数字化、模块化、通用化和可靠性。建成数字仿真、半实物仿真和一批重要的高水平试验验证设施,提高了设计水平和研制成功率。增强总装集成能力,一批骨干企业实现了装配、试验、测试一体化和系统综合集成。大幅提升核心制造能力,重点解决复杂件加工、精密制造、特种焊接等工艺技术问题。建成一批面向全行业服务的大型基础试验设施,建设了质量可靠性检测、元器件老化筛选等一批专业化检测、试验中心,改善了计量、标准等军工技术基础保障条件。通过基础能力建设,武器装备供给能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强化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体系建设。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政策、投资等手段营造创新环境,引导创新活动。以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为骨干,以基础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生力军,发挥产学研联合优势,增强国防科技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研制重大工程为平台,发现、培养、使用和凝聚优秀人才,进一步强化国防科技工业创新发展的人才基础。
加强对外合作
国防科技工业按照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对外合作。重视与发达国家的军工技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合作,根据合作国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在多个重大合作项目上进行联合研制、联合生产。依据有利于提高接受国的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和稳定,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等原则,开展军品出口。
国防科技工业积极开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的对外合作,大力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民品。航天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取得重大突破,卫星实现整星出口零的突破,同巴西合作的资源卫星项目为两国国民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航空对外合作的水平和质量大幅提高,民用飞机的国际市场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民用船舶的出口产品实现系列化和批量化,国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十二、国防经费
中国政府依据国防经费的增长应当与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国防经费的规模,走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道路。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坚持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国防投入始终保持合理适度的规模。从1978年到1987年,随着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国防建设处于低投入和维持性状态。国防费年平均增长3.5%,同期GDP按当年价格计算年平均增长14.1%,国家财政支出年平均增长10.4%,国防费占GDP和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从1978年的4.6%和14.96%下降到1987年的1.74%和9.27%。从1988年到1997年,为弥补国防基础建设的不足和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需要,中国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国防投入。国防费年平均增长14.5%,同期GDP按当年价格计算年平均增长20.7%,国家财政支出年平均增长15.1%,国防费占GDP和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继续下降。从1998年到2007年,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需要,中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国防费的稳步增长。国防费年平均增长15.9%,同期GDP按当年价格计算年平均增长12.5%,国家财政支出年平均增长18.4%。国防费占GDP的比重虽有所上升,但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总体上仍呈下降趋势。
2006年和200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211923亿元人民币和257306亿元人民币。国家财政支出为40422.73亿元人民币和49781.35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9.1%和23.2%。2006年和2007年,中国年度国防费为2979.38亿元人民币和3554.91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20.4%和19.3%。两年来,中国年度国防费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大体相当,2006年分别为1.41%和7.37%,2007年分别为1.38%和7.14%。从国防费的人员生活费、训练维持费和装备费三项主要构成来看,三分之二的国防费用于军队生活、训练等维持性开支。2007年,国防费用于保障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的支出,分别为3434.39亿元人民币、36.93亿元人民币和83.59亿元人民币。2008年,中国国防费年度预算为4177.69亿元人民币。(此处插入图表1,内容请见新华社图片专线所配发的相关稿件)
近两年增长的国防费主要用于:(一)改善官兵待遇。适应国家公务员收入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调整军队有关津贴补贴标准,保证军人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二)应对物价上涨需要。针对食品、建材、燃油等价格上涨影响,相应提高伙食费和与官兵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费标准,增加军队教育训练和油料购置投入,改善边海防部队、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部队工作生活条件。(三)推进军事变革。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适当增加装备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经费,提高信息化条件下防卫能力。
中国国防费总额、军人人均数额,仍低于世界一些主要大国的水平。2007年,中国年度国防费相当于美国的7.51%、英国的62.43%。军人人均数额是美国的4.49%,日本的11.3%,英国的5.31%,法国的15.76%,德国的14.33%。从国家国防负担的相对比例看,中国国防费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8%,而美国占4.5%,英国占2.7%,法国占1.92%。(此处插入图表2、3、4,内容请见新华社图片专线所配发的相关稿件)
中国政府已建立国防费报告和公布制度。1978年以来,中国政府每年向全国人大提交财政预算报告,并对外公布年度国防费预算总额。从1981年和1992年起,《中国经济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开始公开国防费相关数据。从1995年开始,以政府白皮书形式公布国防费构成及主要用途。
十三、国际安全合作
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关系,增进政治互信,开展安全合作,维护共同安全。
地区安全合作
中国政府积极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合作。2007年8月比什凯克峰会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缔结《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安全合作奠定坚实的政治法律基础,标志着成员国政治互信进入了新的阶段。两年来,成员国签署《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国防部合作协定》、《政府间合作打击非法贩运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品的协定》,完成《反恐专业人员培训协定》等法律文件的制定工作,并启动信息安全等新领域的合作,制订《保障国际信息安全行动计划》。成员国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国防部长、执法安全部门领导人定期举行会晤,深化了司法、国防、执法安全领域的合作。
中国高度重视东盟地区论坛(ARF)的作用。在2007年8月举行的第十四届论坛外长会上,中方强调新安全观是建立在亚太地区多样性和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模式,符合亚太和平、发展、进步、繁荣的内在规律和要求。两年来,中国与印尼和泰国分别主办了论坛海上安全圆桌会议和禁毒研讨会。由中国倡导并起草的“ARF救灾合作指导原则”经第十四届论坛外长会通过,成为论坛第一份指导救灾合作的框架性文件。
中国与东盟、东盟与中日韩的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深入发展。2007年1月和11月,中国在中国与东盟、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一系列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的倡议,强调开展机制化防务合作和军事交流的重要性。2008年3月,主办首次中国与东盟高级防务学者对话。6月,主办第二届东盟与中日韩武装部队国际救灾研讨会。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贯支持并积极参与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维和行动。人民解放军自1990年以来共参加18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官兵11063人次,有8名维和官兵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截至2008年11月底,中国有1949名维和官兵在联合国9个维和任务区和联合国维和部执行任务。其中,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88人;赴联合国刚果(金)特派团工兵分队175人,医疗分队43人;赴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240人,医疗分队43人;赴联合国苏丹特派团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100人,医疗分队60人;赴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工兵分队275人,医疗分队60人;赴非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工兵分队315人。2000年以来,中国向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1379人次。目前,中国有208名维和警察在利比里亚、科索沃、海地、苏丹和东帝汶执行维和任务。
对外军事交流与合作
人民解放军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军事交流与合作,努力营造互信协作的军事安全环境。
形成开放、务实、活跃的军事外交新局面。中国已与150多个国家建立军事关系,在109个国家设立武官处,有98个国家在中国设立武官处。近两年,人民解放军高级军事代表团出访40多个国家,有60多个国家的国防部长、总参谋长来访。中俄两军深化战略互信,高层互访频繁,两国国防部长率先通过直通电话联络,多层次、多领域务实合作继续深入发展。中美军事关系逐步发展,正式开通中美国防部直通电话,首次举行两军士官交流,就查找朝鲜战争前后美军失踪人员下落正式启动军事档案合作。中日防务关系取得进展,举行第七、八次防务安全磋商,实现首次舰艇互访,就建立海上联络机制进行首次专家组磋商。中国与东盟、印度、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防务交流得到新的拓展,与印度开启了防务安全磋商。中国与欧洲国家防务部门和军队沟通渠道保持畅通,与发展中国家的军事合作得到加强。
积极开展多边或双边联合演习和训练。2007年以来,共与20多个国家举行了20余次联合军事演习或综合演练。2007年8月,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6个国家,在中国新疆和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共同举行了以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为课题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这是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在境外参加的较大规模的陆空联合演习。2007年7月和2008年7月,在中国广州和泰国清迈分别举行了中泰陆军特种作战反恐联合训练。2007年12月和2008年12月,在中国昆明和印度贝尔高姆地区分别举行了中印陆军反恐联合训练。两年来,中国与俄罗斯、英国、法国、美国、巴基斯坦、印度、南非等14个国家海军举行了双边海上联合演练。中国还与有关国家举行了多种科目、多种形式的多边海上联合演练。2007年3月,在阿拉伯海与巴基斯坦等7个国家共同举行“和平—07”海上联合演练。5月,在新加坡附近海域与新加坡等8个国家共同举行西太平洋海军论坛多边海上联合演习。10月,在塔斯曼海域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举行三边海上联合搜救演习。
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扩大军事留学生派遣数量,两年来向30多个国家派出军事留学生900余名。20所军队院校分别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巴基斯坦等20多个国家的相应院校建立和保持了校际对口交流关系。共接纳130多个国家的4000余名军事人员到中国军队院校学习。
为进一步促进军事交流与合作、增强军事互信,2008年5月,中国国防部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成立的国防部新闻事务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发布会、书面发布等方式,发布军队的重要新闻。
十四、军控与裁军
中国政府重视并支持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努力,采取切实措施严格履行相关国际义务,致力于与国际社会一道,在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维护国际战略稳定和增进各国共同安全的基础上,巩固和加强现有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体系。
核裁军
中国主张所有核武器国家明确承诺全面、彻底销毁核武器,并承诺停止研发新型核武器,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优先责任,应认真履行已达成的有关协议,并以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进一步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库,为其他核武器国家参与核裁军进程创造必要条件。
中国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日生效,并将继续恪守“暂停试”承诺。中国支持条约组织筹委会为条约生效所作的筹备工作,积极参与国际监测系统的建设。
中国恪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承诺,呼吁其他核武器国家也作出同样承诺并缔结相关国际法律文书。中国签署了所有已开放签署的无核武器区条约相关议定书,已与东盟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欢迎中亚五国签署《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中国重视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的作用,支持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以尽早就“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裂变材料条约”、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核裁军、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安全保证等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
中国认为,全球导弹防御计划将损害战略平衡与稳定,不利于国际和地区安全,并对核裁军进程产生消极影响。中国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禁止生物、化学武器
中国严格履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义务,支持旨在加强公约有效性的多边努力,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参加公约缔约国年会和专家组会议。中国建立了较完备的履约法律体系,设立了国家履约联络点,按时向公约履约支持机构提交公约建立信任措施宣布资料,加强生物安全和疫情监控工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认真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各项义务,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履约机构,按时、完整地提交各类年度宣布、新发现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后续宣布及年度国家防护方案,接待了禁化武组织对中国进行的170余次现场视察。继1998年中国防化研究院分析化学实验室成为禁化武组织首批指定实验室之后,2007年,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分析实验室成为禁化武组织指定实验室。2008年5月,中国与禁化武组织在北京联合举办防护与援助培训班。为推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武进程,中国协助日本进行了100余次现场调查,回收日本遗弃化武4万余件。中国敦促日本切实履行公约义务,尽早启动实质性销毁工作。
防扩散
中国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努力。中国主张,防扩散应标本兼治,综合处理。国际社会应致力于构建一个稳定、合作与互信的全球和地区安全环境,切实维护和加强国际防扩散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摒弃双重标准。应坚持通过对话和谈判处理有关分歧,并妥善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科学技术之间的关系,既确保各国和平利用的权利,又有效防止扩散。
中国参加了防扩散领域所有的国际条约和相关国际组织,高度重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国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认真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
中国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坚定推动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进程,推动六方会谈于2007年2月和10月分别通过《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共同文件和《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共同文件。
中国主张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中国多次参加伊朗核问题六国机制外长和政治总司长会议,并于2008年4月在上海主办伊朗核问题六国政治总司长会议。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联合国安理会审议伊朗核问题的进程,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中国高度重视防扩散出口管制工作,已建立起一套涵盖核、生物、化学、导弹及相关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完备的出口管制法规体系,并根据承担的国际义务和出口管制工作的需要,不断对有关法规进行更新。2006年11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2007年1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7月,修订了《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中国不断采取措施,加强防扩散出口管制执法。
中国重视并积极开展防扩散和出口管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10余个国家和欧盟建立了军控和防扩散磋商机制,与北约开展了防扩散对话,与“澳大利亚集团”、“瓦森纳安排”等多国出口管制机制保持着对话与交流。
中国支持“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的目标和原则,是“倡议”创始伙伴国,参加了历次伙伴国会议。2007年12月,中国与美国在“倡议”框架下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放射性材料搜寻研讨会。
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和平利用外空,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现有关于外空的国际法律文书不足以有效防止外空武器化。国际社会应谈判缔结一项新的国际法律文书,弥补现有外空法律体系的漏洞。
2008年2月,中国与俄罗斯共同向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提交了“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希望尽快就这一草案开展实质性讨论,并早日谈判缔结。
常规武器军控
中国认真履行《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各项义务,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现役杀伤人员地雷达到经修订的《地雷议定书》有关技术要求,积极参与集束弹药问题政府专家组谈判工作,继续开展公约所附《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批约筹备工作。中国继续积极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扫雷援助,两年来分别为安哥拉、莫桑比克、乍得、布隆迪、几内亚比绍以及苏丹北南方培训扫雷技术人员,并无偿向上述国家和埃及捐赠扫雷器材,向秘鲁、厄瓜多尔、埃塞俄比亚提供地雷行动资金。
中国积极参与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国际努力,认真落实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与《识别和追查非法轻小武器国际文书》,制订实施了轻小武器标志细则。中国派专家参加了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问题政府专家组工作。
军费透明和常规武器转让登记
中国一贯重视军事透明度问题,在提高军事透明度、增进与世界各国军事互信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中国自2007年起开始参加联合国军费透明制度,向联合国提交上一财政年度的军事开支基本数据。
中国对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登记册建立后,中国每年向登记册提供七大类常规武器的进出口情况。由于个别国家自1996年起向登记册提供其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情况,违背了联大有关决议的精神及登记册的宗旨和原则,曾迫使中方暂停登记。鉴于有关国家已停止上述做法,中国从2007年起恢复向登记册提供七大类常规武器的进出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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