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规

苏州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

联系电话
0512-65563733
微信公众号

协会地址:苏州市虎丘路88号

国防法规

当前位置: > 国防思想 > 国防法规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颁布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1-11-21

   国防部网北京11月18日电 据解放军报  段卫民、记者赵波报道:今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制止武警部队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部队形象,武警部队近日颁布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共分五章二十七条,对持有武警部队车辆驾驶证人员驾驶悬挂武警部队车辆号牌车辆运行时的交通违法行为,从抄报后进行处理到实施违法记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都做了详细的说明。

    武警部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武警部队点多、线长、面广,执行执勤处突、抢险救灾等任务频繁,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武警部队车辆运行秩序管理,规范驾驶员行为,树立文明行车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