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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网北京9月23日电 据解放军报(李红军)报道: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日前联合发布《军队重大训练演习经费保障办法》,对重大训练演习经费保障范围、职责分工、保障方式及补助办法、申报程序等作出制度规范。
《办法》适用于经中央军委批准由总部直接组织的训练演习活动,经中央军委或者总参谋部批准由军兵种、军区、总部有关业务部门直接组织的训练演习活动,共21条,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
明确了保障原则和范围。对经中央军委或者总参谋部批准的重大训练演习活动,采取正常供应与专项补助相结合的保障原则,由总后勤部给予专项补助;部队按训练大纲组织的正常训练和例行性演习演练,由各级立足正常经费保障。
划分了保障职责分工。各级训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拟制训练演习实施方案,明确参演单位和兵力规模、演练时间地点等内容;各级后勤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编报重大训练演习经费预算方案,办理专项补助经费申请、审核批复和支出管理。
规范了申报和补助办法。采取一事一报或集中申报的方式,对人员伙食、卫生防疫、防暑降温以及指挥机构开设运行、组织筹划等开支,按总部制订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场地设置、大中型靶标、民事赔偿等开支,按项目审核后给予补助,实行包干管理。
指出了监督管理要求。强调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专款专用,不得将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基本建设、购置车辆等支出。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重大训练演习经费使用管理的检查指导、跟踪问效、审计监督,充分发挥保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