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规

苏州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

联系电话
0512-65563733
微信公众号

协会地址:苏州市虎丘路88号

国防法规

当前位置: > 国防思想 > 国防法规

成都市出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3-09-04

  解放军报成都9月3日电  陈科先、记者程必杰报道:9月1日一大早,第13集团军某部干部王学建来到成都市第四中学,为儿子王瑞琪办理了入学手续。王瑞琪今年中考总分622分,在享受成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投档录取时享受10分的降分照顾”后,以超过录取线12分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据了解,今年中考,全军有280名军人子女在蓉享受了降分录取的政策优待。

    成都市集中了西南地区较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全军许多驻守边关、海岛、舰艇和作战部队的军人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都在该市就读。为让他们更好地享受到这些优质教育资源,减少军人后顾之忧,成都军地于年初研究出台了《成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规定:平时荣立三等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根据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时,享受5分的降分照顾;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根据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时,享受10分的降分照顾;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及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的子女,根据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时,享受20分的降分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