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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政治部颁布《民兵誓词》和《民兵宣誓实施办法》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1-05-25
民  兵  誓  词
 
    我是中国民兵,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随时响应国家号令,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决完成任务,永不背叛祖国。
 
民兵宣誓实施办法
 
    民兵宣誓,是民兵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公民参加民兵组织,应当进行宣誓。
    一、民兵誓词
    我是中国民兵,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随时响应国家号令,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决完成任务,永不背叛祖国。

    二、民兵宣誓基本程序
    (一)宣誓大会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主持人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
    (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
    (五)宣誓人代表讲话。
    (六)领导讲话。
    (七)奏唱《中国民兵之歌》。
    (八)宣誓大会结束。

    三、民兵宣誓基本要求
    (一)民兵宣誓,在民兵组织整顿中或执行重大任务前进行。
    (二)民兵宣誓,以民兵连(营)为单位,由民兵连(营)长和指导员(教导员)组织实施。
    (三)民兵宣誓前,应进行民兵性质、任务、职能等教育。
    (四)宣誓必须庄重严肃,着装整齐。宣誓地点可选择在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
    (五)宣誓结束后,宣誓人要在宣誓名册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