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中国人民第一次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并准备在适当时机实行义务兵役制。”1950年,苏州市农村普遍开始建立民兵。1951年5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贯彻执行“以整理巩固现有的民兵组织为主,结合慎重发展”的方针,有步骤、有计划地清理民兵组织。1952年,实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实行普遍民兵制。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全民皆兵”的号召,苏州在城区建立民兵组织,城乡民兵组织得到迅速发展。1962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简称“三落实”),重点抓好武装基干民兵的组建工作。“文化大革命”初期,民兵组织一度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70年代初,民兵组织被参与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的帮派骨干所利用,队伍中鱼龙混杂。1974年4月,苏州市成立民兵指挥部,各县(市)区亦建立相应组织,民兵指挥部任意抓人扣押,造成极其严重后果。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地委、市委立即改组民兵指挥部,恢复人民武装委员会,使民兵工作得以正常开展。1981年,根据上级精神,对民兵组织进行改革和调整。将全市民兵的组织形式和内容改革,转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轨道上,从而使民兵组织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00以来,全市进一步深化民兵组织改革,至2005年,已初步形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结构科学、重点突出、机制完善、法规健全的民兵组织新格局。
第一节 领导机构
一、军地双重领导体制
民兵长期以来实行军事系统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体制。
军事系统领导 在民兵工作上,军分区是民兵司令部、政治部,其任务是负责民兵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布置、检查民兵工作“组织落实、军事落实、政治落实”(简称“三落实”)情况;培训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布置和领导民兵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等项工作。各项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与落实。1986年,军队进行精简整编,县(市、区)人武部移交地方建制,作为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机关,接受县(市、区)委、政府的领导,仍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军分区)领导。。1996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又重新归属部队编制。
地方党委领导 基层单位的民兵组织由同级党委(支部)书记兼任民兵组织的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或政治指导员。1996年4月1日,地方建制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同时专门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人民武装部为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县(市、区)委书记兼任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人武部的一名主官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一名主官参加同级人民政府常委办公会议” 。“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只是建制的改变,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对人民武装部的领导体制不变” 。
二、人民武装委员会
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是党管武装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实施双重领导制度的基本途径之一。各级武委会,由该级的党委、政府、军事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武委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上级地方党委和军事机关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情况,拟定贯彻落实的实施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统一协调党、政、军、群各部门的行动,对民兵工作实行齐抓共管;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民兵工作的计划、决议,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保证民兵建设任务的完成。
1988年,为适应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转变,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苏州市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于年初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经济发达地区如何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的问题,确定了全市1988年后备力量建设的十项任务,为后备力量建设上新台阶作出了整体调整。会议形成的纪要,得到南京军区和总参谋部的充分肯定。
1991年4月2日,苏州市委人民武装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市武委会成员,各县(市)区委书记、人武部领导参加会议。会后各地都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管武装工作,推动苏州市人民武装工作的发展。
第二节 组织建设
1981年,民兵组建重点转向人民公社和厂矿企业单位,撤销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和城区一些少、散、小单位的民兵组织。取消武装基干民兵,保留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1982年以后,又根据行政体制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出现的新情况,因地制宜地调整改革民兵的组织编制。一是取消县、乡的民兵师、团建制,乡一级建立基干民兵连,行政村一级建立民兵营和基干民兵排,村民小组建立民兵排。为解决生产和民兵建设问题,按照企事业单位民兵人数的多少,分别编组排连或营团,将民兵班改为可跨班组,民兵排可跨车间进行编组。对一些专业技术复杂,训练难度较大的专业技术分队,还可以跨厂跨系统组建,使兵员分布相对分散,较好地处理了企事业单位开展民兵活动时间难安排,人员难抽调的问题,。二是改革民兵组织布局。全区基干民兵组织布局以苏州市为中心,以长江、沪宁高速路、312国道沿线为重点。城区形成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其它所有制企业单位和事业为辅、街道补充的格局。坚持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逐步由国有企业向其它多种所有制企业拓展、由工厂向街道和行业系统拓展、由企业单位向事业单位拓展。农村民兵组织由按村人口比例分配任务向乡镇附近、乡镇(村)企业、养殖业发达的村和重要目标附近转移,根据民兵人数分别建立民兵排、连、营、团,并由乡镇人民武装部直接领导。三是对在苏州的“三资”企业建立民兵组织进行探索。1994年11月,苏州市政府、苏州军分区联合下发《对“三资”企业的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暂行规定》后,三资企业745家建立民兵组织。1998年昆山市人武部在“三资”企业联片组建6个基干民兵连,探索一条建立在“三资”企业的新路子。2003年,全市进一步向新区(开发区)、街道社区、科研院所和外资、民营企业拓展民兵组织。金阊区留园街道采取“集中编组、属地管理”的办法,将辖区内的下岗待业、外来民工,以及小企业、小三产、小店铺等人员,统一编入民兵组织的办法。高新区・虎丘区、吴江市分别在辖区内外资企业和民营、个体经济建立民兵组织,高新区・虎丘区在福田(日本)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一支20人的应急分队,为在苏州高新区和工业园区中建立民兵组织进行有益的尝试,取得突破。2003年,全市已在44家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建立了民兵组织,其中张家港市5个、常熟市4个、昆山市4个、太仓市3个、吴江市13个、吴中区3个、相城区2个、平江区2个、沧浪区3个、金阊区3个、高新区・虎丘区2家。至2005年,全市已在162个乡镇和286个市、县属各类企业(不含乡镇企业)建立民兵组织。
在进行民兵组织布局改革中,全市开始减少普通兵和低层次的专业分队数量,充分发挥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发达,人才多的优势,逐步增加战时所需的专业技术分队和数量,先后组建19类81支对口专业分队,共2400余人,其中有的分队,如电子对抗、核医疗救护、光电缆抢修等,国内少有、战时急需。2005年,全市已按照规定的建制和人数,建种类比较齐全、科技含量比较高、人员素质较高的民兵专业分队。各分队人员大多是企事业单位的政治骨干、技术专家和业务能手,而且年龄基本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440人。
80年代以后,大部分县、市将民兵整组工作,同兵役登记、退伍军人登记和确定基干民兵参训对象等项工作结合起来进行。1978年至1980年,1984至1986年,全区先后进行6次民兵整组。在整组中,本着服从经济大局,又利于加强民兵组织建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调整民兵布局,在稳定总量的前提下,压缩民兵数量,确保质量。
90年代以后,全市民兵组织整组工作坚持以中央文件和军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八・五”组训规划和有关法规为依据,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牢基础”的方针,突出抓好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尤其是民兵高技术分队的组建工作,通过进行民兵点验,完善组织制度。
第三节 教育、训练
20世纪80年代后,民兵政治工作形式有很大变化,单一形式转变为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教育形式。全市各地充分运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传媒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各市、县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先后开辟民兵专栏节目。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人员外出多、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实际,各地又采取订阅《中国民兵》、《东海民兵》和双拥等刊物进行刊授教育。全市订阅刊物普及率70.4%以上,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同时,市、县、乡三级普遍建立起刊授教育网络,明确各自职责,采取多种方式指导读刊用刊。做到及时发刊、月有提示、季有检查、年有考核,收到了良好效果。此外,全市各级民兵组织还举办电影周、节日晚会、国防知识竞赛,组织参观重点建设工程等方法,使民兵受到教育。2004年4月,总政治部颁布新的《民兵誓词》和《民兵宣誓实施办法》。《民兵宣誓实施办法》规定:在民兵组织整顿中或执行重大任务前,进行民兵宣誓,宣誓以民兵连(营)为单位,由民兵连(营)长和指导员(教导员)组织实施。宣誓结束后,宣誓人要在宣誓名册上签名,以此来激励每个民兵。
自1984年以后,军分区对民兵军事训练进行调整改革,一是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将训练周期由四年改为二年,并将二年训练时间集中一次训完,一年完成周期训练任务的二分之一。从而比较容易做到训练人员固定,训练内容连贯,领导和教学力量集中。二是由小型、就地分散训练,逐步改变为以乡镇集中训练为主,进而再逐步过渡到以县(市)民兵训练基地和军分区教导队进行集中训练。从而使加强训练领导,提高教学能力,搞好训练保障等问题,更好地得到解决、落实,民兵训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1996年后,为抓好民兵军事训练,军分区每年年初专门召开军事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军事训练任务,明确训练重点和要求,进一步研究民兵训练方法和措施。
2000年后,为找准与部队相应专业的衔接点,各级训练民兵重点转向专业技术分队,包括民兵高炮、高机、地炮、通信、工兵、防化、侦察等分队,通过协调驻军代训和军分区教导队集中训练,使过去一些人武部无法训练的专业技术兵训练任务得到落实。据统计,至2005年,驻军为各级民兵专业分队培训3000多人,培养了骨干,提高了自训能力。从而推动全市民兵的科技大练兵活动。在训练中,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军分区编印下发了《对口专业分队训练手册》、《对口专业分队训练成绩评定标准》和《民兵对口专业分队训练规范化手册》,为民兵对口专业分队开展规范化训练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第四节 专职武装干部队伍建设
1987年3月,军分区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基层武装部的设置和专职武装干部配备原则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委联合下发《关于城区专职武装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工矿企事业单位人武部的机构设置、编制员额、专武干部选配任免、职级待遇等事项,较好地解决城区基层专武干部缺编多、在位少、兼职多等老大难问题。在乡镇人武部部长中,有63名选举为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乡镇人武部部长有95%进了同级党委,并全部落实副乡级待遇。6月,全市在太仓召开基层人武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对基层人武部的干部的进出管理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同时,按干部“四化”要求,年内调整专武干部189名,其中提升部长30名、副部长24名,新选配88名,调出安置47名。1988年起,全市基层专职人武干部(含招聘专武干部),统一按县(市)、区人武干部换装后的制式服装着装,并佩带相应人武专业符号。
1993年,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配备和管理,实行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拟录用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对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空缺编制职数时,优先录用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或者经过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教导大队半年以上的军事专业培训后的人员任职。1999年,各地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乡(镇)、街道聘用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都已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乡镇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1997]48号)的精神,实行了聘用制。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参加同级党委,为副乡(镇)长级职务;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参加同级党工委,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级职务。
在选聘、调整,不断充实人武干部的过程中,各地注重了基层专职人武干部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军事素质的提高。1998年以来,全市共调整交流专武干部118名,其中提升21名,因工作不称职被免职3名,从而使基层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第五节 以劳养武
为使民兵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减轻地方政府和人民负担,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大局。1984年4月,太仓县率先在沙溪乡、九曲乡开展民兵“以劳养武”的试点(亦称“以商养兵”)。此后,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这项活动迅速在全市发展起来。7月,市政府、军分区在太仓联合召开民兵“以劳养武”现场会,介绍该县先进经验。1985年12月,太仓县人民政府、太仓县人民武装部被江苏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评为省民兵“以劳养武”企业先进县、部,并联合通报表彰。至年底,全市发展到100多个“以劳养武”企业。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以劳养武,富民强兵”的指示后,军分区指导全市人民武装干部和广大民兵,坚持艰苦创业的指导思想,更加广泛地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各级人武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不拘形式,因地制宜,创办汽车维修、五金、仪表、装潢等各类以加工型、举办第三产业为主要形式的劳武企业。有的单位还成立民兵以劳养武信息指导站。至年底,全市基层乡、镇武装部,共办各种生产经营企业和项目107个,总产值达1600万元,利润200余万元,从财力上促进了民兵建设。与此同时,各劳武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核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按章纳税,严格管理,统一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管理上实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人武部双重领导,使“以劳养武”活动走上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1987年5月,全市在太仓县召开以劳养武现场会,总结推广太仓县、郊区(虎丘区)等单位的经验,确定“横向发展、纵深提高”的指导方针,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和分步普及提高的目标。全市163个乡镇,有143个办起以劳养武经济实体,占应办数的87%,城区人武部也都开办以劳养武服务站,且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全市民兵以劳养武企业或基础上固定资产2490.16万元,利润644万元。1988年以劳养武活动全面普及,“三个效益”同步提高。年初,全市组织力量深入乡镇、工厂进行调查论证,两次召开以劳养武汇报会,研究发展以劳养武的相关政策。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下发苏政(1988)4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以劳养武的政策和规定。至年底共有劳武基础上466个,年产值1亿6千万元,实现利润1252万元,上交税收50万元,用于民兵活动经费24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72万元。
1990年,针对城区以劳养武的特点,侧重对城区以劳养武活动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论证,形成了《关于加强城区民兵以劳养武活动管理的意见》,开展具有城市特色的劳武活动。1992年,各以劳养武单位面对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主动采取对策,以实体为主,项目并举,各显神通,竞相发展。全市自办劳武实体和项目419个,各种形式联办企业10个。1993年,各民兵组织开展以劳养武活动中,坚持办实体创实绩、求实效的指导思想,开展以创办经济实体为主要形式的,初步形成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上实现民兵活动经费自给。同年为保证劳养武活动的健康发展,全市专门成立民兵以劳养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军分区政治部兼管。各县(市、区)先后成立管理机构。南京军区组织参加全区民兵以劳养武工作会议代表到太仓市人武部及沙溪乡、吴江平望镇和郊区虎丘乡的以劳养武企业进行参观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与此同时,为贯彻军区以劳养武工作会议,军分区在常熟召开工作会议,苏州市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民兵以劳养武工作的意见》,有力地促进全市民兵以劳养武的发展。1994年6月下旬,市政府和苏州军分区在太仓市召开苏州市民兵以劳养武现场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会后,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三实”方针,采取措施。巩固发展,取得明显效益。全市以劳养武共创产值8.5亿元,利税5350余万元,乡镇人武部办实体率达95%,企业办劳武项目率达100%。在创办以劳养武企业中出现一批有特色、规模的企业如太仓市人武部创办的五洋物资集团公司,经过3年艰苦创业,初具规模。经省体改委批准,以五洋物资总公司为核心,以3家子公司为紧密层,以2家联营公司为半紧密层,以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的5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松散层,成为江苏五洋集团。在全国率先跨入省级集团企业的民兵以劳养武经济实体,标志着以劳养武实体开始向“规模化、集团型”方向迈进。1995年,在面临国家宏观调控的情况下,民兵以劳养武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保持平衡发展,全市劳武企业创产值10.2亿元,实现利税7000多万元。一批以劳养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省政府、省军区的表彰。太仓市人武部和平江区人武部获省“先进单位”称号;江苏五洋集团公司、吴江市平望环境工程配套厂、吴县市?直中信贸易公司获省“名星企业”称号。钱学岐、孙华生、龚炳华3人获省“优秀组织者”称号。1996年,人武部收归部队编制后,军分区对全区基层民兵以劳养武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区以劳养武“九五”发展规划,并与市政府一起下发《深入开展以劳养武活动的意见》,使全市民兵以劳养武活动继续保持生产经营活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剧烈,1996年,以后国家税务改革逐步取消免税部分,乡镇企业开始转制,“以劳养武”企业经济效益出现了滑坡,1998年,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全市“以劳养武”企业逐渐停办。
附:历年受表彰、奖励的民兵集体
历年受表彰、奖励的民兵集体
时 间 | 授 奖 机 关 | 奖 励 项 目 | 受 奖 单 位 |
1984年 | 南京军区 | 民兵武器管理先进单位 | 吴县人武部 |
1984年 | 省军区 | 基层民兵武器管理先进 | 吴江平望等乡 |
1985年 | 省军区 | 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先进 | 常熟市人武部 |
1985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兵以劳养武先进单位 | 太仓市人武部 |
1985年 | 省军区 | 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先进 | 吴江市人武部 |
1986年 | 省军区 | 先进民兵装备仓库 | 太仓市人武部 |
1987年 | 总政群工部等 | 刊授教育先进单位 | 张家港市人武部 |
1987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兵预备役建设先进单位 | 太仓市人武部 |
1987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兵预备役建设先进单位 | 郊区人武部 |
1988年 | 总参动员部 | 《中国民兵》用刊先进单位 | 张家港市人武部 |
1988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开展“三优”活动锦旗 | 吴县市人武部 |
1989年 | 省军区 | 民兵装备仓库达标先进 | 张家港市人武部 |
1989年 | 国防部 | 全国民兵预备役先进单位 | 吴县市人武部 |
1989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 吴县市人武部 |
1989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兵装备仓库达标先进 | 吴江市人武部 |
1990年 | 总参动员部等 | 订刊用刊特等奖 | 张家港市人武部 |
1990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先进民兵武器仓库 | 常熟市人武部 |
1990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兵武器仓库达标先进单位 | 太仓市人武部 |
1991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兵组训工作先进单位 | 常熟市人武部 |
1991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失规范化训练先进单位 | 昆山市人武部 |
1991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兵武器管理工作先进 | 吴江市人武部 |
1992年 | 总参动员部等 | 《中国民兵》杂志用刊奖 | 张家港市人武部 |
1992年 | 南京军区 | 先进民兵军事训练基地 | 昆山市人武部 |
1992年 | 省政府省军区 | 民兵工作先进单位 | 沧浪苏州机床厂 |
1993年 | 南京军区 | 民兵武器装备安全先进 | 吴江市人武部 |
1995年 | 省政府 | 以劳养武先进单位 | 太仓市人武部 |
1996年 | 南京军区 | 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 | 张家港杨舍镇 |
1997年 | 南京军区 | 民兵装备仓库正规化先进 | 吴江市人武部 |
1997年 | 南京军区 | 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 | 沧浪苏物贸集团 |
1998年 | 省军区 | 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先进 | 常熟市人武部 |
1998年 | 省军区 | 民兵武器仓库达标单位 | 吴县市人武部 |
2002年 | 总参谋部 | 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单位 | 苏州钢铁集团 |
2004年 | 总政治部 | 民兵政治建设先进单位 | 苏州军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