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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后备力量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转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直接关系到整个国防的稳固和军队的强大。因此,必须深入贯彻主题主线的重大战略思想,努力在科学发展上做文章,搞好顶层设计,抓住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实践,确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转型又好又快发展。
整体谋划要纳入国家和军队的总体规划
国防后备力量纳入国家和军队一体化建设,做好统一规划、顶层设计,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
把后备力量建设纳入国家宏观调控。国防后备力量不仅是军队的后备力量,更是国家的后备力量,需要国家统一规划建设,从宏观上、全局上将国防后备力量科学发展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后备力量建设布局、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职能任务。把事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纳入国家发展的“总盘子”,找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位置,确保后备力量科学发展有依据有抓手。
健全军队与国防后备力量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国防和军队建设布局,通过科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把后备力量建设融入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之中,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牵引后备力量建设。在规模结构、体制编制、指挥手段、军事训练、武器装备、保障模式、发展重点等方面提高质量和层次,确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军队现代化进程相一致,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
强化地方政府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以国家和军队发展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军方意见,科学落实国防要求,把后备力量建设一并纳入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使战备训练、基础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规模结构要适应信息化战争要求
信息化战争的作战方式牵引着后备力量建设的走向,要求其规模结构必须随着信息化战争的发展进行科学转型。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全球冷战格局下,我国面临强敌大规模入侵的战争威胁,国防后备力量的建设思路是基于大规模作战、高强度对抗、长时间消耗、大比例伤亡而进行的兵力储备。与常备军之间是一种“功能叠加、外延扩展”的关系,目的是“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而如今,信息化条件下的作战是体系与体系的对抗,通常作战任务由战斗力较强的现役部队承担,后备力量将主要担负战斗支援和战斗勤务支援保障任务。因此,国防后备力量规模结构必须进行转变。由应对“大战”的大规模兵员储备转变为应对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技术骨干的储备;以陆战为主体的兵员结构转变为适应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力量构成;以直接参战、独立作战为主的职能定位转变为以提供作战支援保障为主的职能定位;以应对战争威胁的单一功能转变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多样化功能等。
编组方式须紧盯多样化军事任务需要
国防后备力量肩负着支援保障、配合现役部队作战、兵员补充、应急救援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战时应战、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要求进行编组,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
聚焦专项任务进行专业编组。应围绕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要求,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依托行业系统和新兴企业,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大情报预警、抢救抢修、应急救援、通信保障等专业保障分队建设,科学确定适应本地区实际的专业队伍建设规模,使民兵预备役专业分队的种类、数量与完成本地区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使其成为遂行专项军事任务的“拳头”力量。
聚焦综合任务进行重点编组。在应急分队建设上,要着眼综合任务,改善组建形式、力量编成和装备保障,按照正规化建设、专业化训练、经常化教育、军事化管理、多样化使用的思路高标准进行建设,使之成为遂行急难险重任务的首发力量;在民兵保障分队建设上,要重点建设物资、能源、交通、运输、通信、卫生、公共等应急力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预备役部队建设上,要结合本地区担负任务,对辖区内预备役部队、人防、各类救援分队等多样化力量进行统筹安排、区分类别、统一编组,确保成建制动员和使用。
聚焦特殊任务进行科学编组。要聚焦抗洪抢险、抗震救灾、防护救援、应急维稳等特殊任务,突出抓好保民生、保通信、保交通、保治安等专业分队建设。加大特殊专业、对口专业技术人才的吸纳力度,尽可能把那些专业特殊、急时战时能拉得出的专家型、技术型人才编入国防后备力量队伍。
训练改革应满足国防和经济双重需求
国防后备力量训练既要满足国防需求,又要兼顾经济发展,两者必须有科学的结合点和融合度。
为此,一方面要走开岗位自训的路子。在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较多、军用与民用技术融合较大的编兵单位,要以生产岗位为平台加强训练,强化政治思想素质,提高技术水平,培养过硬作风,真正做到以生产带训练,以训练促生产。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地方行业系统的联训联演。针对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积极探索与地方相关行业联合训练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联训联演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有关行业特别是高技术行业蕴藏的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通过军地联合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既有利于国防建设的需求,又促进经济建设的安全发展,也可创新生产力和战斗力共同提高的训练模式。
法规制度要有益于保障科学发展
健全法规是一切建设的根本保证,是法制社会的客观要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要走开科学发展的路子,必须加强立法和执法,坚持依法促进和依法保障,切实把科学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实施依法规范。制定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法律规范,明确科学发展的原则、措施和办法,使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相适应,与国防需求相衔接。
制定配套法规。军队内部应加快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创新和完善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办法,制定社会力量引进措施和社会化保障制度等,不断提高科学发展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各级政府应根据相关法律,出台配套地方性政策法规,从领导体制、资源配置、方法手段和关键项目等方面进行明确,改变过分依赖行政手段推动落实的现象,增强科学发展的可操作性。
加大执法力度。随着立法步伐的加快,法规制度日臻完善,执法要切实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路子。应把落实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法规情况纳入各级人大和司法部门监督范围、纳入群众监督和党组织监督范畴,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不执行国防法规、不履行国防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实施处罚,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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