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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北京7月31日电 张东华、特约记者吴旭报道:近日,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征兵时间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今年夏秋季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实现最大限度征集大学生入伍的根本目的。
《通知》要求,各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抓住当前高校学生毕业离校和就业求职的有利时机,迅速掀起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的热潮,大力营造有志青年参军入伍、献身国防的浓厚氛围。要把兵役法宣传和政策法规解读作为重点内容,强化大学生国防意识和依法服兵役观念,使大学生能够把个人理想与价值追求融入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之中。
《通知》强调,要把多征集大学生入伍,提高大学生征集的质量层次作为今年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在分配征兵任务时,要明确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集任务,把大学生征集数量具体到县市、院校,细化落实到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中。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录取的新生,全部纳入征集对象范围。往届毕业生、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高校所在地应征。
《通知》明确,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应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享受优先录用或者聘用的政策具体化、明细化,通过多种有效可行的办法,把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的政策落到实处。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充分发挥他们服务发展、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全国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从8月1日起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