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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美国空军和DARPA(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共同出资研发的高超声速试验飞行器X-51A再次试飞失败,这是该型飞行器连续第二次试飞失败。如果算上美军其他两个高超声速飞行试验项目HTV-2和HyFly,从2007至今美军累计进行了8次高超声速飞行试验,其中除X-51A首飞还算成功外,其余均告失败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美军高超声速飞行试验屡试屡败、屡败屡试,其背后的高超声速打击战略日渐清晰。
兵贵神速,英国空战专家汤姆·库柏曾说过,核弹头是人类追求武器威力的极限,而高超声速飞行器则是人类追求武器速度的极限。随着各国先进雷达与导弹技术的发展,美军现有的隐形飞机、航母编队等远程打击力量难以应对各种新的安全挑战。针对这一情况,美军认为急需发展不依赖前沿部署就可快速打击全球目标的战略手段。在这一过程中,突破高超声速的飞行技术已成为其实现“快速”目标的关键。
2003年,美军提出了“即时全球打击”计划,全方位开展高超声速技术攻关,近期目标是研制一次性使用的高超声速巡航导弹,中期目标是研制高超声速飞机,远期目标是发展可重复使用的天地往返运输系统。在美军的计划中,高超声速武器应具备以下4种能力:一是瞬间打击能力,美军必须能够在接到命令后,在数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内就能对全球上的任一目标实施打击并予以摧毁;二是远程作战能力,按照美国防部的要求,这一打击武器的作战距离至少在1万至1.2万公里以上;三是隐蔽突防能力,快速打击武器系统预计数年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因此该武器在设计阶段就必须充分考虑其隐蔽突防能力,以满足若干年后的战场环境要求;四是精确打击能力,由于这一新型武器系统将装备常规武器弹头,因此武器的打击精确性将非常重要,务求做到一击即中。
美国防部“即时全球打击”计划的负责人罗伯特·克勒曾说:“关键是速度!”但因种种原因,美军高超声速武器的研发过程并不顺利。首先,跨越式的试验目标必然要解决巨大的技术挑战。高超声速飞行试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空气动力学、燃烧学、传热学、材料学等多个学科,技术不确定性与风险巨大。除此之外,由于高超声速技术突破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美国NASA(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DARPA、空军、海军以及包括波音在内的多家大公司纷纷参与竞争,启动了多个研究计划。众多计划集中展开,客观上分散了人力、物力,增大了技术风险。为了抢进度,飞行试验计划在技术途径上跨越了小于3倍声速的低高超声方案,直接从亚声速跳到4~8倍声速的中高超声方案。部门利益之争导致高超声速飞行器研究悖离了客观条件,也是导致美军高超声速飞行试验屡遭失败的重要原因。
虽然屡试屡败,但美军依然不遗余力推进超声速飞行技术研究,通过持续努力,其在结构热防护、新材料技术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果。军事专家认为,高超声速武器一旦成熟,它带给军事世界的冲击绝不会亚于核武器,而这一武器能否为美国带来绝对“安全”,值得持续关注。同时,在高超声速领域的军备竞赛也会就此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