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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初,党中央和毛主席考虑联合政府的组成时,曾设想过在联合政府中,中共与进步分子合为2/3,中间与右翼占1/3。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从稳步地实现民族的昌盛和国家的富强的战略高度,指出:“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我们必须把党外大多数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样,同他们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和解决那些必须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给他们工作做,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有职有权,使他们在工作上做出成绩来。”(《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27页)在进北平的途中,毛主席又交待周恩来同志:对作过贡献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应该在政府里安排职务。我们党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请看当时中央人民政府的人事安排:副主席6人中,党外人士3人(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委员56人中,党外人士27人(何香凝、赛福鼎、陈嘉庚、马寅初、马叙伦、郭沫若、沈钧儒、沈雁冰、陈叔通、司徒美堂、李锡九、黄炎培、蔡廷锴、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李烛尘、李章达、章伯钧、程潜、张奚若、陈铭枢、谭平山、张难先、柳亚子、张东荪、龙云)。再看政务院的人事安排:4名副总理中,党外人士2人(郭沫若、黄炎培);15名政务委员中,党外人士9人(谭平山、章伯钧、马叙伦、陈助先、王昆仑、罗隆基、章乃器、邵力子、黄绍?)。在政务院所辖34个部、会、院、署、行中,担任正职的党外人士14人(其中郭沫若兼任两个正职)具体任职如下:
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
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谭平山
轻工业部部长黄炎培
邮电部部长朱学范
交通部部长章伯钧
农业部部长李书城
林垦部部长梁 希
水利部部长傅作义
文化部部长沈雁冰
教育部部长马叙伦
卫生部部长李德全
司法部部长史 良
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何香凝
科学院院长郭沫若
出版总署署长胡愈之
(上述民主人士中,后来个别同志恢复了共产党党籍,有少数同志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作者注)
作出这样的安排,充分地显示了我们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励精图治,不谋党派和个人私利的坦荡胸怀,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赞扬,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建设新中国的积极性。
记得在开国大典之后不久,我曾根据毛主席指示的精神,针对着一些同志认为对民主人士、起义将领安排高位是否右倾的想法,几次在华北局干部会上指出:毛主席常说,我们不能再长征了,我们要千秋万代长坐北京,没有党外人士进入政府就不行。安置他们(如傅作义、程潜)要各得其所,要用大位置才能安置。我还说过,安排民主人士好处很多:第一,可以“赚”人,各方面的非党人物都有当副主席、部长、司令员的,“朝里有人”,国民党不打自垮。前几天不是就从香港飞来12架飞机吗?这是对革命有利的。第二,可以“赚”来四万万人民,赚来土地改革。第三,可以“赚”一个社会主义。这叫做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所以,要反对“麻烦说”、“捣乱说”、“吃饭说”,要反对关门主义。1949年11月13日,针对交通部党组个别领导成员在与党外人士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我曾以中财委分党组的名义作过批示:(1)要使党外人士有职有权。这不是句空话,共产党员应保证这句话不折不扣地实现。不论上级、同级、下级都应尽到自己职份内的责任,不能因为党内已有决定而不去就商党外人士。该商量的必须商量,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经过的必须经过。在工作中遇到党外人士有不同意见时,不应做硬性决定,除检查自己意见有无不妥外,还应耐心说服党外人士始能作决定。(2)一切重要决定,须请应该参加的党外人士(如部长、副部长等)共同讨论。这决不只是形式问题,而是应该取得他们的实际同意,使他们真正有参加决定大事之权。许多事情需要党组商量,须要有党的明确领导。但这决不是说,一切事先商量好了,然后拿去通过了事。相反,有些事党内可以不事先商量,直接提到会上讨论。如同中财委的委务会议那样,大事亦可讨论,党内意见亦不必尽同,反而更活泼些。(3)日常处理的重要事情均应让党外人士知道。如是电报、公文,上级来的指示,下级送的报告,都要送给应该看到的党外人士看。这样,每天在做些什么事情,他都知道。(4)用人也应与党外人士商酌。党外人士所举荐的人,更应慎重考虑,能用者尽量予以录用。
重提上述这些事情,无非是想说明,从新中国诞生起,党中央就十分注意奠定和加强我党与党外人士真诚合作的基础。我觉得,党外人士参加政府最大的好处,是使我们的耳朵能经常听到不同的声音,从而使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大事、要事,办得更谨慎、更好些。经过长期斗争考验而形成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和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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