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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委员:尽快制定颁布国歌法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2-03-12

 军队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对国歌有着特殊的感情,他说,在一些非常庄严的大型活动中奏国歌时,有的人心不在焉,东张西望或交头接耳;有的人在升国旗、唱国歌时嬉笑打闹;国歌乐谱的出版发行也有不同的版本,差异比较大。更有甚者,个别人不分场合乱用国歌,把国歌作为一般娱乐性的乐曲,在各种商业和娱乐场合演奏播放;有的人甚至将国歌设为手机振铃;还有人恶搞国歌。

    于海委员说,我国已经有了《国旗法》和《国徽法》,却未像世界上许多国家那样为国歌专门立法,因而不能依法规范国歌使用,确保国歌得到尊重。他建议,抓紧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将国歌的正式文本、国歌的演奏或演唱场所与时间、国歌的制作与发行、对侮辱或肆意破坏国歌形象的惩治等内容进行专门立法,以维护国歌的宪法地位和尊严。

    (解放军报北京3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