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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军队是要打仗的。不论战时、平时,哪一条命令、哪一项规定都应成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管理之道,因人而异,因事有别,最忌照猫画虎,东施效颦。然而,有些核心法则却必须共同恪守,“通电法则”即为其一。
所谓“通电法则”,通俗地讲就是“拉线”必须“通电”。“拉线”即“划底线”,制定相关规则,明确惩戒措施;“通电”即执法如山,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情面。
孙武杀吴王宠妃的典故,称得上“通电法则”的生动范例。孙武演练阵法,吴王两位宠妃不听号令,“掩口而笑”“笑愈甚”。孙武喝令斩之,“通电”之效立现:宫女皆股栗,前后左右皆中规中矩,领兵伐楚,诸将无不用令。
军队是要打仗的。不论战时、平时,哪一条命令、哪一项规定都应成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拉线”不“通电”,法规制度形同虚设,甚至不如不设,纪律难以严明,政令无法畅通。
战争年代,生死考验是最直接的管理手段,“拉线”不“通电”,势必会付出血的代价。和平时期,由于管理的外部压力减轻,有的带兵人光顾“拉线”,而忽视“通电”,法规制度虽然出台了不少,但多数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真正落到实处的并不多。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单位对安全管理方面发生的问题,敢于翻箱倒柜,彻查到底,而对训练中失职行为的处罚却避重就轻,“重奖轻罚”甚至“不奖代罚”,直接影响到军事训练质量的提升。
法规是用来执行的,而不是用来装饰的。“拉线”不“通电”,表面上看是工作方法、管理艺术问题,根子上讲则是治军观念、训练作风问题。只有树牢依法治军、从严治训的思想,时刻绷紧战备这根弦,切实为部队的战斗力负责,才能杜绝形式主义、根治虚假作风。
新修订的《军事训练条例》,对训练问责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颁布的《纪律条令》新增的第八十七条,专门将“降低军事训练质量标准,影响军事训练落实”纳入处分条件。这既充分凸显了新时期军事训练的战略地位,更深刻揭示了坚持实战标准的极端重要性。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顾名思义,通电的线才能叫“电线”,通高压的线才能叫“高压线”。管理的“通电法则”,简而言之就是:真通电、长通电、通高压电。
(作者单位:济南军区某通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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