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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网讯 据解放军报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张旗、特约记者韦存韧报道: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经烈士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队沟通协商,将孟祥斌姓名抢注为商标的一位当事人表达了主动撤销商标的意愿。
孟祥斌生前是第二炮兵某部机要参谋。2007年11月30日,他因跳江救人不幸献出了年仅28岁的宝贵生命。在他牺牲后,浙江金华、山东齐河有两名当事人分别将“梦祥斌”“孟祥斌”注册为商标,用于商业运作。
“如果是为了单纯追求商业利益,这种行为我绝不能接受!”获悉丈夫的名字成为商标后,孟祥斌的妻子叶庆华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此后,该部多次与当事人方某协商沟通,希望他从维护英雄名誉权和形象权、尊重烈士遗属感情的角度考虑,主动撤销“梦祥斌”商标,但均遭拒绝。2010年11月20日,该部依法正式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代理律师施爱芝认为,孟祥斌是被授予“舍己救人模范军官”荣誉称号的英模人物,抢注“梦祥斌”或“孟祥斌”商标,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据悉,去年年底,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已正式受理“梦祥斌”商标案,此案也成为国内首个因“傍英雄”“傍英烈”而被依法提请撤销的商标案。这一事态的发展,请关注解放军报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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