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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人大代表呼唤征兵时间前移 与学生毕业对接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2-03-05

 征兵时间前移到第三季度,与院校学生毕业时间对接

    谈起征兵,不少代表说,以征兵时间前移到第三季度为主要内容的“兵役新政”,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新形势,现在各方面条件也比较成熟,希望尽快出台。

    “现在征兵是在冬季,排在各种招工、招考之后,参军都快成为部分优秀青年的末位选择了。”河南省信阳军分区司令员夏世富代表说,经过长时间调研,他形成了一份改进征兵工作的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关注。

    夏世富代表呼吁,改进征兵工作,调整征兵时间,由现行的第四季度征兵改为第三季度征兵,与高中以上各级各类院校学生毕业时间对接起来,争取更多高素质兵员入伍。

    这也是许多代表共同的呼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代表们对调整征集时间的思考,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我国兵员征集主体发生了变化。从2008年开始,国家将征集新兵主体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而目前的征兵时间是11至12月,大中专院校(包括职技校)毕业生就业、高考落榜生复读都在7至9月,两者有近4个月的时间差。

    因为征兵时间滞后,许多高学历青年毕业后“不愿等”或“等不起”,放弃了入伍的打算。贵州省军区原政委蒋崇安代表说,5、6月份时,大学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人数很多,看上去形势喜人,可真正到了11月份征兵时,前来应征的大学毕业生不足预征人数的10%。大部分大学毕业生这个时候都找到了工作,舍弃已有的职位去当兵,机会成本太高。

    今年初,记者在参加全国范围内的一次征兵工作座谈会时,有关权威部门领导透露,正在研究把征兵时间前移到第三季度的可能性及可操作性。

    “前移征集时间,树立竞争意识,与学校、就业市场抢人才,这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有的征兵新思路。”蒋崇安代表说,过去,尤其是计划经济时代,考学、招工人数少,当兵格外吃香,征兵时间再晚,大家也是挤破了头去争,不愁征不到优秀适龄青年。现在,情况不同了,不能再有坐等上门的老思想了。

    西藏林芝军分区司令员杨吉贵代表认为,征兵时间前移,不仅有利于征集高素质兵员,而且对提高部队战斗力也有益处。“现在冬季征兵,新兵入伍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许多训练没法正常开展,影响新兵训练效益。这一点,在西藏这样的高海拔地区更是明显,冬季新兵进藏,主要时间都用来适应恶劣环境了。”

    走有中国特色依法征兵之路,探讨实施特定范围内强制征集

    “2010年的‘当兵冷’现象没有重现,一些兵员大省适龄青年应征热情再度升温。山东省仅用10多天时间,就顺利完成了征集任务。”山东省军区原司令员谈文虎代表提及去年征兵工作时表示,“总体不错,这个成绩得来不易。”

    征兵形势由“冷”转“热”,但绝不能因此盲目乐观。不少军队人大代表认为,这种“热”是在各种超常措施刺激下出现的,一些地方甚至用行政命令强力推进。

    “应该说,这些应急措施调动了广大适龄青年参军的积极性,但这样征兵成本太高,也削弱了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观念。长久之计,是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依法征兵之路。”夏世富代表说。

    一些代表认为,“依法征兵”口号已经提了多年,但目前基本上还是自愿报名当兵,对不愿意当兵的,除了思想动员以外,基本没有其他办法,对逃避兵役人员的处罚也难以落实。

    如何建立依法征兵长效机制?许多代表建议,当务之急是要强化法规“强制力”,进一步细化量化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标准及相应惩罚措施,从严从重处罚,公安机关记录备案,面向社会张榜公布,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使逃避服兵役者心存敬畏。

    杨吉贵代表则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他说,不少人在依法征兵上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就是感到中国人口多、征集兵员少,在落实兵役法规上不好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征兵不适合中国国情。事实上,实行依法征兵是可行的。

    “我国人口虽然众多,但可以把强制征集的范围划定在一个与军队兵员需求相适应的优秀群体之中。比如说,规定高中毕业被大学录取的学生,入学前必须首先接受兵役机关的筛选。被挑中的,要先当两年兵,尽完义务后再去读大学,然后享受国家减免学费等各项优惠政策。”杨吉贵代表说。

    由中央财政统筹优抚金发放,扭转“谁兵员多谁负担重”

    四川是人口大省,也是兵员大省。四川省军区原司令员夏国富代表说,现在征兵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谁出兵员多,谁负担重”。

    据了解,我国兵员征集任务的分配主要参照人口基数,而优待安置政策的落实是各省负责。这就带来了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一些经济发达、人口基数少的地区,兵役负担相对较轻;而一些经济欠发达、人口基数大的地区,则长期承受了较重的兵役负担。

    “现在流传一个形象的说法——地方政府‘组织劳务输出挣钱,为国家输送兵员赔钱’。”来自兵员大省河南的颜纪雄代表不无忧虑地说,长此以往,会挫伤地方政府做征兵工作的积极性。

    不少来自中西部地区的代表反映,一些地方兵役负担重,对义务兵的各项优待也就难以落实,或者只能打折扣落实。

    夏国富代表建议,可以参照一次性退役金的发放方式,把义务兵优待金纳入中央财政专项安排,按照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进行发放。各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这样可以改变谁兵员多、谁负担重的状况。”

    对于夏国富代表的建议,宁夏军区原司令员陈二曦代表深表赞同。他说,这么做不但减轻了地方的财政负担,确保优抚金发放落实到位,而且还有助于解决东西部不同地区之间义务兵优待标准差异大的问题。

    “兵役法规定,义务兵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兵役义务具有均衡性,优待金的发放也应具有平等性。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既有农村和城市的区别,也有区域的差异,特别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相对偏低,这样造成同样是履行兵役义务,享受的待遇却大不相同。”陈二曦代表说。

    还有的代表建言,可以通过设立国防代役金等方式来均衡各地的兵役负担。一些发达地区人口基数小,出兵少,可以让他们以交纳国防代役金的方式履行兵役义务。这部分钱先由中央统筹,然后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那些兵员大省,减轻他们的优抚负担。

    (解放军报北京3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