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地址:苏州市虎丘路88号
经省委常委议军会议研究通过,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民兵政治工作规定〉的意见》、《关于贯彻〈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规定〉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武装工作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预备役军官队伍、预备役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省军区政治部会同省委组织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副师职和正团职预备役军官考评;预备役师会同地方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对副团职以下预备役军官考评;县(市、区)人武部、组织部每年对专武干部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晋升职务和工资等级的重要依据。
《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担负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切实把政治工作贯穿渗透到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平时建设和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具体实践中。要重点围绕江苏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努力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平安江苏、和谐江苏作贡献。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规划,强化领导,统筹安排;进入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宣传、人事、教育、文化等部门职责,从组织领导、政策制度、经费和基本设施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