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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机构
发布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12-05-28

 

 

 

 

军 事 机 构

 

 

苏州宋前军制,旧志无考。清代起始有较详细的记载。宋代,苏州设指挥使司。元代设十字路万户府翼。明设苏州卫指挥使司。清康熙年间分江南省为苏、皖两省后,在苏州设江苏巡抚衙门。民国政府时期,江苏于苏州设都督府。民国元年6月,江苏都督府迁南京后,苏州设军政司。新中国成立后,苏州组建苏州军分区,作为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和地方政府的兵役机构,负责苏州地区、苏州市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一、清代前军事机构

 

苏州旧志对宋代前的军事机构至今未见记载。宋设指挥使司。元设镇守平江十字路万户府翼。元至元年间(12641294),设镇抚所于卧佛寺西,经理万户府军事。至正十二年(1352),在太仓设水军都万户府,浏家港设水军分镇万户府;吴江设镇长桥水军万户府;昆山设水军都万户府。明设苏州卫指挥使司,苏州卫建于明洪武元年(1368),卫署在饮马桥西即宋府仓基。苏州卫受都指挥司管辖。苏州指挥使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统兵5600名,隶中军都督府。明宣德五年(1430),设应天巡抚署,治所苏州,负巡守抚军之职。

 

 

二、清代军事机构

 

(一)清江宁巡抚署

 

清顺治二年(1645),设江宁巡抚署,驻苏州兼理军务,辖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5府。康熙六年(1667),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二省。江苏省之名取自江宁、苏州两府首字。总督驻江宁,巡抚驻苏州,设江苏巡抚衙门。巡抚总揽一省军、政、司法大权,职权略次于总督。乾隆二十五年(1760)江苏布政使署改为江苏苏州布政使署,增设江宁布政使署。

顺治四年(1647),设立江宁巡抚标左、右营。驻苏州府。次年,裁左营。康熙元年(1662),因江南巡抚停理军务,抚标裁。康熙十三年(1674),复设江南巡抚标,辖左、右营,兼辖苏州城守营和平望营。

同治八年(1869),淮军撤防以后,江苏巡抚标官兵仅有1600余人。同治十二年,江苏巡抚张树声整顿亲兵。照淮军营制,将原有亲兵归并挑募,编成巡抚标亲兵洋枪队1营,另设炮队1哨,计官兵700余人。照太湖水师营制,将原有亲兵炮船安设洋枪炮位,改编为巡抚亲兵水师1营,计官兵200余人,有长龙、先锋舢板船18艘,选派参将刘光才、补用副将董大鉴等分别管带。同年,张树声奏整顿省城水陆练勇折称:查臣标中军城守额兵,经前抚臣丁日昌奏明改定1000名,为巡抚标左、右2营,分驻城内外。其余陆师则有前抚臣刘郇膏所设新兵营,先后增募至420人,以及升任抚臣张之万先锋小队100余名。水师则有丁日昌所设新兵炮兵船10艘,后张之万续增4艘,均系随时建署,专为弹压巡查之用。

端方到任(江苏巡抚)时,在江北一带招募2个营,添作常备军,照新章训练。而续备6个营中只有亲兵1营训练尚好,其余虽改为新名,仍沿旧制。故奏将续备6个营汰弱留强,严加挑选,改练为常备军4个营,加上先锋2个营,计6个营,分为2标,编成步队1协(后称为第23混成协)。另从续备军亲兵营中挑选100人,作为巡卫队。光绪三十一年(1905),即将离任的江苏巡抚端方等上奏裁并江苏续备各营、先练1协。时江苏防营历经裁改,留有续备军苏防5个营、新兵1个营(续备中营和亲兵营驻省城,其余4个营分驻震泽、宜兴、黄渡、枫桥等处)。

宣统年间,抚标左右2营改编为巡警左队,苏州城守营裁并为巡警右队。

抚标左营 顺治四年(1647)设。驻苏州府。次年裁。康熙十三年(1674)复设。原设游击1员(雍正九年改参将,次年裁右营游击,参将统辖左、右营),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外委千总1员、把总2员。康熙二十五年(1686),改步战兵100名为守兵。雍正七年(1729),增设外委把总3员。乾隆三年(1738),改守兵39名为步战兵。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占苏州,营毁。同治年间复设。宣统二年(1910),抚标左营同抚标右营合并,改编为巡警左队。

抚标右营 顺治四年(1647)设。驻苏州府,康熙元年(1662)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原设游击1员(雍正十年裁,属左营参将统辖),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雍正八年拨1员入泰州营,存3员)。编马战兵50兵,步战兵200名,守兵250名。康熙二十五年(1686),裁步战兵82名。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占苏州,营毁。同治三年(1864)复设。光绪年间,几经裁减。至宣统二年(1910)改为巡警左队。

苏州城守营 驻苏州府。辖左、右营。左营驻长洲县(今吴县),右营驻昆山县。设参将1员,守备3员,千总2员,把总2员,外委9员,兵1216名。宣统二年(1910),苏州城守营裁并为江苏巡警右队。

巡警左队 宣统二年(1910),由抚标左、右营合并编成,驻苏州府。设参将1员,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3员,外委3员,额外3员,随营云骑尉71员。编正目4员,副目8名,正兵36名,副兵72名,伙夫12名,计官兵216人。

巡警右队 宣统二年(1910),由原苏州城守营裁并编成。设参将1员,守备1员,千总1员,把总4员,外委5员,候补4员。编正目4员,副目8名,正兵36名,副兵72名,伙夫12名,计官兵148人。

 

(二)分巡苏松太兵备道

 

兵备道是清朝沿袭明制,在重要地区设立的当地最高军政机构。清顺治年间,设分巡苏松太备道,驻太仓直隶州,管辖苏松各地。清康熙二年(1663)将常道归并,即改称分守苏松常道,移驻苏州,道署衙门设在道前街(养育巷口至歌肃桥)。康熙六年(1667)裁撤,康熙九年又恢复,康熙二十二年(1683)以督粮道兼行,分守苏松常道行裁撤。清雍正二年(1724),经江苏巡抚何天培奏请,恢复分巡苏松太道。雍正八年(1730)分巡苏松道移驻上海。

 

(三)督 练 公 所

 

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苏州书院巷巡抚署旁设立督练公所,以布政、按察两司兼参议官。内设兵备、参谋、教练3处。兵备处下设搜讨、筹备、经理、赏罚4科;参谋处下设运筹、测绘、编译、××4科;教练处下设步兵、马兵、炮兵、工兵、辎重兵、要塞兵6监。起初,督练公所主练新军,兼领防军,翌年冬,督练公所专管新练陆军,其余水陆防军另设营务处管辖。宣统三年(1911)七月,奉陆军部令,由巡抚兼任督练公所督办,裁并原处科,仅设筹备科、粮饷科、军械局。其节制的常备军第一标、第二标改为新军第23混成协第4546标。是月,裁撤巡防营务处,将巡防步队左右路六营归督练公所管辖。同年九月光复,改清督练公所为总务厅。

 

(四)苏州巡防营务处

 

初为督办苏防水陆营务处,由按察使兼衔,但仅拥空名,无所设施。光绪三十一年(1905)督练公所成立后,旧水陆防军由公所兼领。翌年冬,令另设营务处管辖。光绪三十三年(1907)春,设巡防营务处于书院巷抚署东首旧司道官厅内。宣统三年(1911)年七月,奉陆军部令,裁巡防营务处,改设苏省巡辑公所,专督水师巡防缉捕之事,下辖原飞划水师、太湖水师及盐捕营各队,原营务处所属各陆师营队改由督练公所管辖。

 

(五)苏福省公署

 

咸丰十年(1860)六月,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率领太平军4万余人攻占苏州,以常州、苏州、松江府和太仓州31州地区,建苏福省。省会位于苏州,省公署在东北街忠王府。太平军设置的省,均将清朝的府改为郡,厅改为县,为省、郡、县三级地方行政。施行军民分治。在省、郡、县皆派军事大员为镇将,主持守卫,在苏州城内驻8 000余人,城外设10大营,分兵驻乡镇守要隘。

 

 

三、民国军事机构

 

(一)江苏都督府

 

宣统三年九月十五日(1911115)成立苏军都督府于书院巷原督练公所。十月十二日122日),五省联军攻占南京,十三日,改名中华民国军政府江苏都督府,统辖全省军政事宜。民国元年(1912年)1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都督程德全调任内务总长,由庄蕴宽代任都督。4月中旬,程复任都督。都督府成立初,内设参谋、政务2 厅、内务、外务、财务、通阜、军务5司。参谋厅总长由都督兼任,次长顾忠琛、钮永建、陶骏保;军务司长陈懋修、次长张一爵。不久改设参谋、军政2厅、民政、财政、提法、外交4司。民国元年4月初,都督公布经外临时议会议决重新拟定的都督府各司官制,设军政、民政、财政、教育、实业、提法、外交7

江苏都督府(旧址)

司。军政司设正副司长各1人,下设总务、军备、军需、军械、军法5科。6月,江苏都督府迁南京。但苏州仍设军政司,苏州军政司节制原属苏州境内各军队。翌年4月宁苏军事机构统一,苏州军政司遂撤销。729日,时值“二次革命”,程德全又委卢世仪(鹿萍)为军政司长,在苏组织行署。

 

(二)苏州(常)镇守使署

 

民国2年(1913827在苏设立苏州镇守使署,统辖原苏州、常州府境内一切军务事宜。刘之洁任镇守使,民国3年(191414殷鸿寿继任,6月殷调任苏常道尹,苏州镇守使署裁缺。51月,在苏州设立苏常镇守使署,镇守使由殷鸿寿兼任。时逢护国运动爆发,4月殷弃职赴宁。江苏督军马国璋电饬第2师师长朱熙兼代镇守使,713正式兼任苏常镇守使。13日朱调任。同年1113,直系军阀江苏督军齐燮元委杨春普为苏常镇守使,1228杨辞退。民国14年(1925)初,苏军第2师炮兵营长秦?(绍文)宣布独立,称苏州保安总指挥兼任护理镇守使,1月中旬即下野。21,奉军第1军参议长金寿良接任苏常镇守使。同年冬,浙、苏、皖、闽、赣五省联军进驻苏州,奉军陆续撤走。翌年11月,金出走,苏常镇守使署址设五省联军总司令行署。民国16年(19273月国民革命军抵苏,镇守使署自行解体。

 

(三)苏州军警联组稽查处

 

民国16年(19277月底,驻苏各军队成立苏州军警联组稽查处,并在苏州火车站、官渎里车站、浒墅关、观前街、枣市街、陆墓、五龙桥、觅渡桥、官渎里水警船、枫桥水警船等10处设立稽查分所,有稽查兵士82人。

 

(四)太湖剿匪总指挥部

 

民国19年(19303月在苏州西园成立,总指挥官胡祖玉。12日,所属剿匪军第5师第13旅旅部率第25团赵锡光部、第28团姚纯部抵苏,旅部设于西园,25团分驻太湖沿岸地区,28团担任护路事宜。515,总指挥部及所部移驻归德参加“中原大战”。

 

(五)苏州军警团联合稽查处

 

由驻苏辎重团第2营、警备旅第3团、总司令部训练大队、吴县公安局、苏州商团等部筹备组成,民国19年(1930627在阊门外三六湾宝莲寺正式成立。下设文书、军法、密查、交际庶务、巡查5个组。抽调辎重营1个连,训练大队1个排,吴县警察队2个分队、水上公安第三区1个分队担任预备队,警备旅第3团担任总预备队。由稽查处组织2个连的兵力逐日巡查街市。1126撤销。

 

(六)苏州宪军警团联组招待办事处

 

民国21年(1932)“一·二八”淞沪抗日战争发生后,38由驻苏宪兵、军队及警察、商团、保卫团联合组成苏州宪警团联组招待办事处,负责苏州地方治安。宪兵第1团、各军警机关分别选派兵士12人、官佐1人到办事处服务。6月,60师调防,是月12日办事处撤销。

 

(七)中央军校野营演习办事处

 

民国25年(19362月,国民政府划全国为若干个防区,张治中兼任京沪区军事长官。张秘密筹划在南京中央军校教育长办公室设立高级教官室,实为作战司令部。半月后,高级教官室移至苏州狮子林办公,不久迁驻留园。对外称中央军校野营演习办事处。

 

(八)苏中第6军分区

 

民国33年(194410月,在苏(州)、常(常熟东部)、太(仓)、澄(江阴),锡(无锡)、虞(常熟西部)地区成立苏中第6军分区,隶属苏中军区领导。司令员包厚昌、政治委员钱敏文。翌年8月,苏中第6军分区划归新四军苏浙军区领导。12月,苏中第6军分区撤销。

 

(九)苏州警备司令部

 

民国34年(19458月,南京先遣军在苏设立临时警备司令部。司令黄其兴、副司令宋志强、梅彦斌。19日,开始对苏州地区实行戒严。924,苏州警备司令部正式成立,江苏省军事厅副厅长孙天放兼任司令,芮瑞体、黄其兴任副司令,参谋处长赵精一,副官长柳春队,军法处长高天摩,稽查处长张秉家。警备区域以苏州城厢为核心,以龙桥、横塘、枫桥、虎丘、陆墓、南泽村为外围。每日晚11时至次晨4时实行宵禁,收缴散失民间的武器;在车站、码头实行检查,凡性质不明的零星部队一律禁止入城。10月中旬该司令部撤销。

 

(十)苏州城防指挥部

 

民国34年(194510月,由驻苏第94军第5师师长李则芬下令组建,担任苏州城防及军警宪统一指挥。指挥部设在东中市九福里。下旬,第5师调防离苏,新6军第14师第40团来苏接防,指挥官改由第40团团长王启瑞担任。城防分5个警备区,每区设指挥官办公处和一巡查队,一区设于平门,二区设于公共体育场,三区地址不详,四区设于西中市,五区设于警察五分局内。123,第40团调防,由驻苏7191271团团长柴正源任指挥官,指挥部移至景德路。3561,驻苏陆军暂编第145师少将副师长许元白兼任城防指挥官,副指挥官林日藩、刘献、逯剑华。下设参谋、副官、督察、军法室。指挥部移至宋仙洲巷。8月,伞兵总队来苏接防,司令官马师恭接任城防指挥官,副指挥官为徐炎武、林日藩、逯剑华。成立军、警、宪稽查队2个队,一队驻玄妙观祖师殿,队长张立皇;二队驻阊门外利济寺,队长何俊良。1210,青年军202师第1团少将团长曹永湘接任城防指挥官,副指挥官蓝守青、胡甲裹、沈乘龙。367月,202师副师长彭战存兼任城防指挥官,副指挥官谷黎亮。11月上旬,指挥部迁至曹家巷47号,设有参谋、情报、秘书、副官、督导、军法室、车船管理所和警备营。377月,谷黎亮升任城防指挥官。10月下旬,202师副师长孙金铭接任城防指挥官,副指挥官龚焯、朱维汉。其时京沪卫戍司令部警卫团来苏协助担任城防警备任务,团长赵翔兼城防副指挥官。1949210202师调驻上海崇明,苏州城防任务由吴县保安第2团担任,城防指挥官由吴县县长朱维汉代理。15日,江苏省第二区保安司令部少将副司令厉百川兼任城防指挥官。2月下旬,第52296师来苏,师部警卫营协助担任部分城防任务。421296师离苏,城防警备任务由吴县保安第1团负责。427日晨,人民解放军占领苏州市郊,城防指挥官厉百川率残部仓促离苏南逃。

 

(十一)太湖地区清剿指挥所

 

民国37年(19483月成立,后改名首都卫戍总司令部太湖区卫戍区第一卫戍军分区指挥部,指挥官彭战存。926撤销,另设湖防指挥部,专司太湖清剿事宜。谷黎光任指挥官。

 

 

四、苏州解放后军事机构

 

(一)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1949430成立,驻城内饮马桥南(今人民路80号)。韦国清、叶飞、陈庆先、朱绍清、陈美藻、宋季文、宫维桢、许亚、李干成、惠浴宇、林修德等12人为委员,韦国清为主任。下设军事、政务、财政、文教、公安等部及公共房产管理委员会。9月,惠浴宇接替韦国清任市军管会主任,周一峰任副主任。

 

(二)苏州(市)警备(卫戍)司令部

 

1949515,成立苏州市警备司令部,第29军军长胡炳云为司令员,副军长段焕竞为副司令员,政委张藩为政委。7月,第29军南下福建,苏州军分区由常熟移驻苏州,军分区兼苏州警备司令部。军分区司令员王治平兼任警备司令部司令。195021,苏州警备司令部迁入曹家巷41号。1953714撤销。19648月,陆军第27军奉命成立苏州卫戍司令部,王景昆(第27军副军长)兼司令员、王人三(苏州市委第一书记)任政委,屈振东(苏州军分区参谋长)任副司令、陈一鸣(陆军第79师副政委)任副政委。1970年起,由陆军第178师负责苏州警备工作。1993910,装甲第10师受领苏州警备任务,对外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警备区”。1998101根据总参谋部指示,城市警备任务统一划归省军区、军分区担负。即日起,苏州军分区兼任苏州警备司令部,军分区司令员、政委兼任警备司令部司令、政委。

 

 

 

 

(三)苏州军分区

 

1、历史沿革

苏州军分区的前身是华东军区警备第8旅,19493月中旬,根据中央军委命令,苏北军区九军分区(后为南通军分区)负责组建的华东军区警备第8旅在南通成立。王胜任旅长,周一峰任政委。辖警备第222324团。警备第8旅归属苏南军区建制(195212月苏南、苏北两军区奉命合并为江苏军区)。4月,奉命渡江南下,经江阴、无锡,427进驻常熟。

华东军区警备第八旅(即苏州军分区前身)在南通召开成立大会

194952,遵照华东军区命令,以警备第8旅机关为基础,改编成立苏州军分区,同时兼常熟市警备司令部(隶属苏南军区)。旅长王胜任司令员、周一峰兼任政委。5月下旬,王治平升任军分区司令员,宫维桢兼任军分区政委,曹思明为副政委。6月,警备第8旅番号撤销,所属22团与坚持苏常昆太之武工队合编,改编为吴县、吴江、昆山、太仓、常熟等5个县的总队;县总队属小团建制,总队设参谋处、政治处、供管股,下辖35个连队和各区区中队。23团改编为苏州军分区警备团;24团暂住吴江,同年8月,该团与苏南军区特务2团一起,改编为松江军分区。19497429军奉命南下,苏州军分区由常熟移驻苏州,驻苏州市曹家巷2号,1964年,苏州军分区机关迁至景德路166号。接替29军防务,同时兼苏州市警备司令部。军分区司令员王治平兼任苏州市警备司令部司令员。

19508月,军分区所属各县县总队改编为县大队,19513月常熟、吴县、吴江、昆山、太仓等5个县大队分别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军分区独立第12345营。19503月,军分区负责组建新2团,19515月,军分区又奉命组建步兵86师第258团。19511月,军分区警备团改称苏南军区警备第3团,仍属军分区领导。

1952年,军分区第二次实行精简整编。军分区所属的3个团全部上升为野战部队,各县独立营撤销,干部充实到原属地方建制的人民武装部。5月,苏南军区警备3团团部、1营与苏南军区警备4团部分人员及苏北军区的两个营合并,改编为公安边防第75团,划归华东军区公安第15师建制。1117,将苏南警备34团的编余部队,合编为公安第18团,后又改编为边防13团,同时撤销苏南军区警备第3团番号。苏州军分区员额从原来的9千人,精简到不足5百人。同时,苏州军分区被省军区确定为内地军分区类。

19527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各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编制。常熟、吴县、吴江、昆山、太仓、震泽县(1959年震泽县与吴县行政区域合并,撤销)6个县人武部归军分区所属。同年常州军分区撤销,所属的江阴、无锡、宜兴等3县人武部及无锡市郊区人武部划归苏州军分区。

19549月,全区县级人武部改为兵役局。同年10月,又成立苏州、无锡、常熟等3个市兵役局,均属苏州军分区领导(19582月无锡市兵役局转隶江苏军区)。19561月,常州市、武进县兵役局划归苏州军分区。19582月,根据南京军区电令:苏州、松江军分区合并为苏州军分区,原松江军分区所属单位,除上海、嘉定、宝山3县兵役局移交上海警备区领导,松江、金山、川沙、南汇、奉贤、青浦等6个县兵役局划归苏州军分区(同年10月,川沙等6个县兵役局又改归上海警备区领导)。同时原军分区领导的无锡市、苏州市兵役局自195831起隶属江苏军区领导。7月,原归苏州军分区领导的常州市公安队和常州市、武进县、宜兴县兵役局划归镇江军分区。9月,撤销常熟市兵役局并入常熟县。12月,军分区所属的无锡市公安队改为人民警察,移交无锡市公安局领导。1958年下半年,根据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命令,所有市、县兵役局又重新改称为人民武装部。

19553月,奉南京军区通知,南京军区后勤部军械部第409仓库由苏州军分区代管,195710月改由江苏省军区领导。

196112月,军分区又下辖沙洲县人武部(19864月改称张家港市人武部)。19658月,原属省军区领导的苏州离职干部休养所划归苏州军分区领导。至此,苏州军分区管辖范围9个县(市)人武部、1个离职干部休养所。

19669月,根据南京军区命令,苏州地区公安大队和9个县(市)公安中队列入军队序列,地区公安大队改编为江苏省军区独立第4营(197610月改称江苏省苏州军分区独立营),隶属军分区领导;9个县(市)中队归属各县(市)人武部领导。19761月,军分区所属9个县(市)人武部领导的县(市)中队又移交各县(市)公安部门领导。

19672月,军分区司、政、后机关由曹家巷2号迁移至东百花巷近仁里大楼办公(即现在的景德路166号)。3月,根据南京军区指示,军分区司令部增设军务科。是年,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展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的加重,军分区机关、部队和各县(市)人武部,都形成了坚持本身工作和“三支两军”两套班子,机关和县(市)人武部员额不断膨胀,超编现象日趋严重。

19754月,陆军步兵第74师第222团划归苏州军分区领导,仍驻防吴江。1976113,奉南京军区命令,步兵第222团撤销。

197610月,根据南京军区令,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军区独立营第4营”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军区苏州军分区独立营”。198311,独立营改编为苏州地区人民武装警察支队,移交公安部门领导。

19834月撤销苏州市人武部,组建平江、沧浪、金阊3个城区和1个郊区人武部,为正团级单位。各人武部下设:军事训练、组织动员和政治工作科。常熟县人武部改为常熟市人武部。撤销无锡市人武部,成立无锡军分区。5 10日,无锡、江阴县人武部正式划归无锡军分区领导。

19863月,苏州下属的10个县(市)、区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

19961月,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吴县6个县级市及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郊区4个市属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

199810月,根据南京军区指示,军分区负责组建并代管陆军预备役高炮第4团,团部设在太仓,下属57高炮12和双37高炮3个营,分别编在太仓、常熟和昆山市。

20011月,吴县市撤市建区,撤销吴县市人武部,成立吴中区、相城区人武部。

2005年,苏州军分区下辖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等5个市人武部,沧浪、平江、金阊、虎丘、吴中、相城等6个区人武部和5个离职干部休养所。

 

21          苏州军分区历任司令员名录

序 号

姓 名

     

备 注

1

王 胜

1949.051949.05

 

2

王治平

1949.061952.09

 

3

霍薄凌

1952.091956.11

 

4

黄光明

1956.111963.08

 

5

朱传保

1964.021965.08

19658月,任江苏省军区副司令员

6

刘金山

1968.051978.05

19685月,刘金山为代理司令员,196910月,任司令员。

7

车吉林

1978.051981.03

19813月,任江苏省军区参谋长

8

酒德和

1981.071983.05

19835月,任安徽省军区司令员

9

丁剑良

1983.051989.10

 

10

张志群

1989.101991.09

 

续表

序 号

姓 名

     

备 注

 

11

叶永富

1991.091997.08

 

 

12

程云清

1997.082004.10

 

13

唐卫平

    2004.102006.07

 

14

周德明

    2006.07

 

 注:19658月~19685月,苏州军分区司令员缺编。

 

22     苏州军分区历任第一政委、第二政委、政委名录

序 号

姓 名

     

备 注

1

宫维桢

1949.051950.06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

2

周一峰

1949.061952.06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

3

孙加诺

1952.061956.11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

4

韩培信

1956.111958.02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

5

储 江

1958.021968.05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6

刘锡庚

1978.091979.03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7

贾世珍

1979.031980.03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8

罗运来

1980.031982.02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9

戴心思

1982.021986.03

中共苏州地委书记兼任第一政治委员

10

谭成章

1958.101965.04

第二政治委员

11

白云龙

1965.041969.12

第二政治委员

12

李良臣

1969.121970.12

政治委员

13

彭 灏

1970.121971.08

政治委员

14

李良臣

1975.061981.07

第二政治委员

15

耿万恒

1981.071983.05

政治委员

16

吴显隆

1983.051990.09

政治委员

17

赵有清

1990.091999.03

政治委员

18

朱渊元

1999.032002.09

政治委员

19

肖汉涛

2002.092007.12

政治委员

20

黄苏宏

2007.122008.12

政治委员

注:19495月~195810月,军分区政治委员由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军分区只配副政治委员或第一副政治委员。

 

2、军分区机关

19495月,苏州军分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处和卫生处等22处。195012月,军分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和后勤处等31处。是年,苏州军分区机关、所属部队进行第一次整编。根据苏南军区“紧缩机关、加强连队”的要求,抽调机关部分勤杂人员充实连队和区队。

19527月,军分区机关实行缩编,撤部(处)留科,撤销司令部、政治部、干部处、后勤处,改设参谋、人民武装、政工、干部、供应和卫生等6个科。19549月,军分区增设兵役检查科。19584月,又重新恢复司令部、政治部、干部处和后勤处。司令部设作战科、训练科、组织动员科;政治部组织科、宣传科;干部处、后勤处不设科。19591月,干部处并入政治部、政治部增设干部科。

1960612,军分区司令部增设侦察科,1019,军分区司令部增设特种兵科。

19673月,军分区司令部增设军务科。增编电台,设台长、报务主任、报务员等员额。

19702月根据南京军区命令,恢复军分区后勤部,不设科。

197721,遵照江苏省军区颁布的《苏州军分区机关编制表》,军分区司、政、后机关进行整编。司令部军务动员科分编为军务、动员科,增设机要科;政治部组织科分编为组织、干部科、增设群联科;后勤部设供给、军械、营房、卫生科,部队和民兵的装备计划工作划归司令的军务科和动员科领导。机关整编后,司令部设作训、通信、军务、动员、机要、管理等6个科;政治部设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群联等5个科;后勤部设4个科即为这次调整所设的科。

198396,撤销苏州军分区政治部老干部办公室,成立苏州军分区老干部局,为正团级单位,下设行政、政工、后勤、营房4个办公室。驻沈衙弄4-1号。该局建党委、纪委。下辖6个离职干部休养所,均为副团级。19941月原苏州军分区老干部局第5离职干部休养所西院奉命移交第1集团军管理,东院同第4离职干部休养所合并,仍称第4离职干部休养所,所部从木渎镇迁至苏州市干将路。原苏州军分区老干部局第6离职干部休养所更名为苏州军分区老干部局第5离职干部休养所。

1986227,军分区机关再次精简整编,撤科减员,定编38人,缩减13人,撤销机关司、政、后党委,成立机关直属党委。

19954月,根据省军区关于老干部管理机构体制编制调整精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苏州军分区老干部局撤销。下属5个离职干部休养所进行调整精简,由军分区直接领导。

19974月,根据上级指示,军分区机关恢复科的编制。整编后,机关共设7个科,其中司令部设作训、军务、动员3个科;政治部设组干、宣保2个科;后勤部设战勤、供应2个科。19989月,军务和动员科合并为军动科,司令部下设作训、军动2个科。

 

3、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苏州市人民武装部 19505月苏州市郊区设人民武装委员会。1951年城区各区也设人民武装委员会。195410月组建苏州市兵役局,军分区副司令员朱敬德代理局长,市委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蒋宗鲁兼政委。下设作战动员、民兵、征集、预备役、组织统计5个科。19583月,苏州市兵役局隶属江苏省军区领导。同年7月,苏州市兵役局仍划归苏州军分区领导。1959年初,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市人民武装部,设作训、军务动员、政工3个科。另编秘书、管理员、军医各1名。19628月,苏州市人武部划归省军区领导。党务、政治工作仍属军分区领导。19669月,苏州市公安中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市中队,隶属苏州市人武部领导。19761月,苏州市中队改为苏州市公安中队,仍归公安部门领导。苏州市人武部197812月,增设人防科。19813月,苏州市人武部再次划归军分区领导。1983411,撤销苏州市人民武装部,组建平江、沧浪、金阊、郊区4个人民武装部,列军队序列,均为正团级编制。

吴江市人民武装部 19495月,吴江全县解放后,华东军区警备第822团第2营第456连进驻吴江后组建吴江县总队、各区成立区队。县总队隶属于军分区领导。当时任务,主要是剿匪肃特和发展生产。19508月吴江县总队改为吴江县大队,各区队改为区中队。吴江县10个区108乡都建民兵中队,村建民兵排、班。19513月,吴江县大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军分区独立第3营,归军分区领导。19515月,原吴江县大队的大队部改编为吴江县人民武装部,属地方县委领导。成立人民武装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军分区独立第3营同时存在。独立营与人武部分属地方和军队两个系统。19526月以后,独立第3营奉命撤销,人武部归军队系统。195410月,吴江县人民武装部改称吴江县兵役局,其编制仍归部队系统。1958716,江苏省军区司令部通知,兵役局未更改前,可在内部兵役局为人民武装部,内部行文用原人民武装部印信。对外仍挂兵役局牌子。19591月,撤销县兵役局,恢复县人武部建制,隶属苏州军分区,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吴江县人武部。1966年,县公安中队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吴江县中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61月,仍改为公安中队,归公安部门领导。19866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决定,县人武部归建地方,全称江苏省吴江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单位,属县级领导班子。19924月,吴江县改吴江市,吴江县人武部改称吴江市人武部。199641日,吴江市人武部由地方建制改归军队建制,为正团级单位。市人武部改归军队建制后,既是本地区的军事指挥机关,又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

太仓市人民武装部 19495月,华东军区警备第8旅第223 营一部组建太仓县总队,隶属苏州军分区领导。19508月县总队改为太仓县大队。19513月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军分区独立第5营。19526月,该营奉命撤销。195010月,太仓县成立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人武部),属地方编制,隶属中共太仓县委领导。19526月,划归苏州军分区领导,列军队编制,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太仓县人武部。195410月,改称太仓县兵役局,其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19591月,撤销县兵役局,恢复县人武部建制,隶属苏州军分区,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太仓县人武部。19866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决定,县人武部归建地方,全称江苏省太仓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单位,属县级领导班子。19933月,太仓撤县建市。太仓县人武部改称太仓市人武部。19964月,市人武部自本月1日起,由地方建制改归军队建制,为正团级单位。市人武部改归军队建制后,既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又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

昆山市人民武装部  19495月,华东军区警备第822团第1 营进驻昆山,组建昆山县总队,隶属苏州军分区领导。19508月,县总队改为昆山县大队。19513月,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军分区独立第4营,仍归军分区领导。19526月,该营奉命撤销。19511月,根据华东军区转发中央军委《关于人民武装部组织编制决定》,昆山县设立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人武部),不设科股,属地方县委领导。19526月,改列军队编制,隶属苏州军分区。19535,县人武部内设军事和政工两个股。各区人武部配部长或副部长1人、军事参谋和政工助理各1人。195410月,县人武部改称兵役局,设动员、征集、统计、预备役和民兵5个科,同时撤销区人武部。19591月,兵役局复称人武部,原5个科改为作战训练(后改军事)、动员、政工等3个科。19621月,各人民公社建立人武部,配备地方编制的专职人武干部。1977,县人武部增设装备科(后改后勤科),军事科复名作战训练科。19866月,县人武部由军队序列改为地方编制,职能不变,属中共昆山县委和苏州军分区双重领导,配部长、政委各1,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和办公室。1987年,县人武部下辖20个乡镇人武部和5()人武部。19899,昆山撤县建市,昆山县人武部改为昆山市人武部。19963,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昆山市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为正团级,设军事、政工和后勤等3个科。

吴县市人民武装部 19495月,华东军区警备第8旅第22团第2营一部进驻吴县,组建吴县县总队和各区区队。19508月,改编为吴县县大队,19513月,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军分区独立第2营。19526年苏州军分区独立第2营奉命撤销。195010月,吴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属地方建制。19526月,吴县人民武装部划归苏州军分区领导,属军队建制。195412月,遵照中央军委指示,县(市)人武部进行整编,吴县人武部改建为吴县兵役局,19587月,吴县兵役局又改为吴县人民武装部。19594月,震泽县撤销,并入吴县。震泽县人武部并入吴县人武部。

19866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吴县人民武装部由军队序列改为地方建制,定名为江苏省吴县人民武装部。19956月,撤销吴县,建立吴县市,人武部改称吴县市人武部。199641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吴县市人民武装部由地方建制改归军队建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吴县市人民武装部”。

20011月,吴县市撤市建区,原有行政区域划分为吴中区和相城区,吴县市人民武装部随之撤销。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武装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

太湖(震泽)县人民武装部 19504月组建太湖县大队。195010月,划归苏南公安处。19526月,组建太湖县人民武装部,19533月改称震泽县人民武装部。195410月,震泽县人武部改为震泽县兵役局,19587月,又重新改为震泽县人武部。19594月,震泽县并入吴县,震泽县人民武装部并入吴县人民武装部。

常熟市人民武装部 19495月华东军区警备第8旅第22团第1营一部与苏常太武工队一部合编为常熟县总队,归属苏州军分区领导。19508月改编为常熟县大队。19513月又缩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军分区独立第1营。195012月,组建常熟县人民武装部,属地方建制。19526月,改列军队编制,隶属苏州军分区。19549月,改称县兵役局。19596月,撤销县兵役局,恢复常熟县人武部。198312月,常熟撤县建市,县人武部改为常熟市人武部。19866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常熟市人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定为副县级单位。199641,常熟市人民武装部又由地方建制改归军队建制,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常熟市人民武装部”,仍为正团级。

常熟市兵役局 195410月组建常熟市兵役局,与常熟县兵役局并存。19584月撤销常熟市兵役局,并入常熟县兵役局。

张家港市人民武装部  前身为沙洲县人武部。196112月,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沙洲县人武部,隶属苏州军分区,为正团级编制。建部初期按乙等县编制,内设3个科:组织动员科、军事训练科、政治工作科。1970年、1977年、1981年三次进行精简整编,改设军事、政工、后勤3个科。198641,中国人民解放军沙洲县人民武装部正式移交地方,改称“江苏省沙洲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同年沙洲县撤县建张家港市,“江苏省沙洲县人民武装部”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武装部”,仍属地方建制。19964月,张家港市人武部又改归军队建制,仍为正团级,隶属于苏州军分区,设军事、政工、后勤3个科。

虎丘区人民武装部  虎丘区行政区域变化频繁,虎丘区人民武装部经历了数次变化。1952年郊区(即虎丘区)人武部成立,始称郊区人民武装部,属地方编制。19548月撤销,并入苏州市兵役局;19635月恢复郊区人民武装部,196910月撤销;19707月再次恢复郊区人民武装部;197810月郊区人民武装部改为苏州市农业局人民武装部,不久又撤销。此间,几经变化的郊区人民武装部均属地方建制,类似基层人民武装部。业务上受苏州市人民武装部领导。19834月,新成立军队建制的郊区人民武装部,隶属苏州军分区领导,为军队正团级。19866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苏州市郊区人民武装部由军队序列改为地方副县级建制,定名为江苏省苏州市郊区人民武装部。19964月,江苏省苏州市郊区人民武装部由地方建制改为军队序列(正团级),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苏州市郊区人民武装部。20008月郊区改称虎丘区,郊区人民武装部也相应改称为虎丘区人民武装部。

19834月,郊区人武部举行成立大会,军分区丁剑良

令员(中)到会讲话

金阊区人民武装部 19595月成立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武装部,为中共金阊区委的军事工作部和区人民委员会的兵役机构,属地方编制,业务工作受苏州市人民武装部领导。19665月~1968年“文化大革命”初期,金阊区人民武装部一度更名为延安区人武部,受区委、区政府(革命委员会)和市人武部双重领导。197910月重新更名为金阊区人民武装部,仍属地方建制,接受地方党委和军事系统双重领导。19834月,根据江苏省军区命令,金阊区人民武装部,列入军队序列,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武装部,定为正团级,受苏州军分区和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1986630,金阊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全称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单位。199641,重新收归军队建制,隶属于苏州军分区,仍为正团级编制。

沧浪区人民武装部 19595月,成立沧浪区人民武装部,属地方编制(科级单位),为中共沧浪区委的军事工作部和区人民委员会的兵役机构,业务工作受市人武部领导。19608月调整城区建制时,将沧浪区(一度称人民公社)一分为二,成立胥江人民公社人武部和沧浪人民公社人武部。1962年分别改称为沧浪区人武部和胥江区人武部;19632月胥江区、沧浪区合并,两区人武部也随着合并仍称沧浪区人武部。196911月改称红旗区人武部,19796月红旗区人武部重新改称沧浪区人武部,仍为科级单位,属基层人武部类型。19834月,根据省军区的命令,区人武部改为军队建制,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武装部(正团级),受苏州军分区和区委、区政府的双重领导。19866月,根据中共中央中文件精神,人武部归地方建制(为副县级)。19963月,沧浪区人武部又改归军队建制,仍为正团级。

平江区人民武装部 195510月,苏州市东区更名为平江区。195811月,成立平江区人民公社,成为政社合一体制。19595月成立平江人民公社人武部。19626月恢复区的建制改称平江区人武部。196611月,更改为东风区人武部,19795月重新更名为平江区人武部。在此之前的平江区人武部,均属地方编制,属基层人武部性质,由区委领导。1983411日,根据江苏省军区命令,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武装部,定为正团级建制。19866月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平江区人武部改为地方建制,为副(县)级单位,受平江区委、区政府和苏州军分区双重领导。19964月,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定为正团级单位。

吴中区人民武装部 20011月,吴县市撤市建区,成立吴中区。同时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武装部,作为该区的军事机关、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的军事工作部同时兼吴中区人民政府的兵役机构。设军事、政工、后勤等3个科,定为正团级。接受苏州军分区和吴中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

相城区人民武装部 20011月,吴县市撤市建区,成立相城区。同时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工、后勤3个科,定为正团级。相城区人武部为该区军事机关,中共相城区委军事工作部同时兼区人民政府的兵役机构。接受军分区和区委、区政府的双重领导。

 

4、苏州军分区所属部队

苏州军分区警备团  该团由华东警备第8旅第23团改编而成。19511月,改称苏南军区警备第3团,仍属苏州军分区建制。19525月,该团团部率第1营与苏南军区警备第4团部分人员、以及苏北军区调来2个营,合编为公安边防第75团,归公安边防第15师领导。1117日,该团第23营同警备第4团合并,组建公安边防第18团。苏南军区警备第3团番号撤销。

华东警备第24 该团原属华东警备第8旅,19495月,划归苏州军分区领导,驻吴江县。19498月,该团调松江军分区,改编为松江军分区警备团。

华东警备第22  该团原属华东警备第8旅。19495月,改归苏州军分区领导。19496月,该团与苏常太武工队合编,组建常熟、吴县、吴江、昆山、太仓等5个县总队,均属小团编制。总队部下设参谋处、政治处、供管股,分别下辖35个连队和各区区中队。19508月,5个县总队改编为5个县大队,建制、任务不变。19513月,常熟、吴县、吴江、昆山、太仓等5个县大队,依次改编为苏州军分区独立第12345营。19526月,苏州军分区实行精简整编,上述5个独立营奉命撤销。

步兵第258 该团于19515月,由苏州军分区负责组建,1951组建完成后改隶步兵第86师建制。

苏州军分区独立营  19669月,按照南京军区命令,苏州地区公安大队及苏州市、常熟、江阴、无锡、沙洲、吴县、吴江、昆山、太仓等9个县()中队列入军队序列。苏州地区公安大队改编为江苏省军区独立第4营,隶属苏州军分区领导;9个县()中队隶属县()人武部领导。197610月,江苏省军区独立第4营改称苏州军分区独立营,隶属关系不变。19761月,9个县()中队,改归9个县()公安部门领导。19831月,苏州军分区独立营改编为苏州地区人民武装警察支队,划归江苏省武警总队和地方公安部门双重领导。

步兵第222 该团原属步兵第74师,驻吴江农场执行军农生产任务。19754月,奉南京军区命令,该团划归苏州军分区领导,仍驻防吴江。1976113日,步兵第222团奉命撤销,该团干部由苏州军分区负责重新分配工作。

无锡独立营  198141日,根据南京军区命令,该营划归苏州军分区建制。19831月,该营改编为无锡市人民武装警察支队,改归江苏省武警总队和地方公安部门双重领导。

 

5、苏州军分区教导大队(教导队)

苏州军分区教导大队前身为华东军区警备第8旅教导大队,19493月组建。19495月改编为苏州军分区教导大队,驻木渎,定为正团级,大队建立中共苏州军分区教导大队党委。下设训练处、政治处、供给股。配备大队长、政委和副大队长、副政委。195012月改编为苏州军分区干部轮训队。19584月,苏州军分区干部轮训队改为苏州军分区教导队,定为营级,驻广济路233号。配队长、政治教导员、管理员、教员若干名,担负军分区系统干部和全区(市)专职人武干部轮训任务。1960922日,根据南京军区指示和江苏省军区命令,分区教导队改编为教导大队,定为正团级,下设炮兵、高炮、通信、工程兵、防化兵等5个专业队,编制30人。1961年底,又调整为教导队,又调整为营级。1979年春,军分区教导队迁至吴县七子山。19834月,军分区机关进一步精简整编,军分区教导队只配备队长和管理人员,各类业务训练的教员及示范班人员均由组训单位届时抽调,组成教学班子,担负组训教学任务。20054,苏州市政府专项拨款3700万元,在原址拆除新建,建成教导队、高炮库、修理所、仓库四位一体的苏州市国防教育培训中心。

 

 

6、苏州军分区民兵装备修理所

前身是军分区修理厂,该厂组建于19605月,厂址先在白塔西路,后搬迁至广济路233号。1963年经省军区后勤部批准改编为单一的军械修理所,定为营级,所长为现役军官。1979年修械所迁至吴县七子山,与军分区民兵装备仓库合并,1980年回迁广济路233号。199610月军分区又将修理所迁至齐门外大街289号,与军分区汽修厂合并办公,原有工作性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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