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地址:苏州市虎丘路88号
一、领 导 机 构
1952年,军分区发布6号命令,在部队进行整编期间,警备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将清匪、治安任务交由人民武装部负责,城市警备、防空,由警备司令部组织驻军(野战军、公安部队)担任,其余地方性的警备任务交由地方担任。
“文化大革命”期间警备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粉碎“四人帮”以后,苏州市警备工作由第178师负责。
1998年8月,总参谋部发出调整加强警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10月起,警备工作统一归划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担负。从体制上和制度上解决警备工作机构担负单位不统一、不属于同一个系统的问题。是年10月21日,依据南京军区(1998)南司字第83号《关于调整(撤销)、增设警备司令部的通知》,自
二、军容风纪维护
1949年6月,警备司令部收容溃散的国民党军官兵4 600余人(其中少将5人,校尉级1 000余人,均遣返原籍)。
1962年5月,军分区组织召开由苏州市党政机关、公安部门、驻军等11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苏州市卫戍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卫戍任务。
1978年后,驻苏部队为适应所驻城市特点,突出文明执勤,制发《加强部队“窗口”建设的决定》。“窗口”建设以“升旗仪式、卫兵勤务、纠察执勤、话务值勤”为主要内容,展示苏州警备严整军容和良好风貌。1981年,第178师召开驻苏部队城市军容风纪检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南京军区管理教育会议精神和南京军区首长指示,针对当时作风纪律、军容风纪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成立驻苏部队军容风纪纠察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提出搞好城市军容风纪纠察的意见。
1993~1998年,装甲第10师担任警备勤务期间,认真贯彻从严治军方针,落实《警备条令》,针对苏州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新情况新问题突出的实际,积极研究探索警备工作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检查监督、服务保障、桥梁纽带作用。5年中,先后派出纠察人员2.3万人次,检查外出、过往军人1.2万人次,整训严重违纪军人368人次。
1998年新修订《警备条令》规定:警备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军容风纪、维护军车运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维护军队声誉和军人权益、执行临时性警备勤务、必要时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治安。是年6月23日,苏州警备司令部召开苏州卫戍工作会议。驻苏部队、武警支队和市公安局等部门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城市警备任务。2001~2005年,苏州警备司令部定期召开驻苏州部队团以上单位、市武警、消防支队、地方公安、交巡警等部门参加的警备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警备工作和部队军容风纪,军车管理等工作。
警备人员在苏州市商业中心-观前街巡逻(2001)
2003年,针对辖区内有部分军人不按规定着装,胸前挂装饰物、不戴帽子、不穿戴制式衣服、领带、腰带;外出时不着常服,而着迷彩服和作训服,军装外套便服;证件携带不全;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等现象,警备司令部划分驻军部队军容军纪检查责任区,指定装甲第10师负责石路地区;炮兵第9师第2团负责光福镇地区;装甲第10师38团负责木渎镇附近地区;第1集团军电子对抗营负责枫桥镇附近地区。各有军容军纪责任区的单位和武警支队每逢节日,都派出纠察小组纠正流动军人违纪违章行为。对违纪军人采取教育放行、通报所在单位等不同形式进行处理,维护部队声誉。
三、军车运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维护
在军车管理上,苏州警备司令部加强与地方交巡警部门协作,实施军警共建,共同维护军车运行秩序。对于违法违纪军车调查处理,主要根据其性质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向上级警备部门报告,并向其本单位通报情况。
2001年,警备司令部与苏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经多次商讨论证,推出军车交通安全管理 “三个一”新模式(一张《军车交通违章通知单》、一张《军警共建工作卡》一张工作联系表)。交警对军车一般性违章采取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的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开具一式三联《军车交通违章通知单》:一联由交警留存,一联由交警定期转交警备司令部值班室,还有一联交违章驾驶员。驾驶员凭通知单到警备司令部值班室接受处理;情节较重的,交警即时通知苏州警备司令部值班室,由警备司令部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这种军警联合处理违章军车办法,实行对违章军车管理权和处理权分离,变以往交警纠章处理为现在交警纠章、部队处理;变以往现场处理为现在事后处理;变以往采取扣车、扣证、罚款方法处理,为用部队严格管理和严明纪律对违章司机进行教育,启发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和管理。避免军车驾驶员与交警发生纠纷,造成群众围观,影响交通问题,维护部队和交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1999~2003年,苏州警备司令部警备纠察分队警备执勤日1 140天(纠察680天,路检460天),共纠察军人780人,违章军车300余辆。
2004年3月15~31日,警备司令部为整治军车违章现象,集中17天时间,出动兵力88人次,车辆14台次,对外出军车运行秩序进行纠察检查,重点查纠派车手续是否正规,“三证”携带是否齐全,车辆状况有无安全隐患,行驶途中有无违章现象等问题。检查中,遇检军车67台,查处违章军车3台,维护军车运行秩序。
四、假冒军人、假冒军车专项治理
苏州警备司令部会同驻苏部队和地方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和不定时的路检,进行假冒军人、军车专项治理。对假冒军车的调查处理,采取对其做笔录,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没收假军车号牌、证件,收取非法所得和停车管理费。
1993年~1998年,警备司令部会同公安、工商、沪宁高速公路管理处等地方有关部门,组织军警联合巡逻132次,审核军队从事生产经营企业65个,查处假冒军车72台、假冒军人170人、假冒军队企业6家。
2000年,苏州警备司令部分别于6月18~23日、10月9~21日两次进行假冒军人、军车专项治理,加大查纠力度。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向警备司令部转交和举报违章车辆。
2003~2004年,针对假冒军车在夜间及凌晨行驶较为频繁、上高速及收费站前挂军牌,下高速及出收费站后换地方牌等特点,苏州警备司令部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3次联合检查,并通过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网络报告,以及地方人员的举报,共出勤人次1 130人次,出勤车次240车次,查处假冒军车138台,没收各类涉假证照121副。2005年3月,太仓市民向江苏省政风热线反映,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一带疑似假冒军车活动频繁,扰乱运输市场经济秩序。4月1~3日,苏州警备司令部决定对上述地区进行突击检查。警备司令部与市交巡警支队联合执法,打击假冒军车,维护运输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