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以来,为纯洁巩固部队,抵制和克服各种不良倾向的侵蚀,苏州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根据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上级的部署,开展肃反、反右派,反右倾、“三反五反”、“军队社教”、“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这期间的一部分运动,对提高官兵政治觉悟,纯洁部队内部,克服各种不良倾向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加之有时政策界限不清,方法不当,也伤害了不少同志,给部队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肃 反 运 动
1955年7月~1957年2月,军分区进行“肃反”(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历时1年6个月。整个运动采取分期分批,逐步推开的方法。肃反运动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文件,统一认识,明确政策规定要求。这一阶段,人员分二批进行。第一批从1955年8月11日开始,至9月中旬,时间1个月。集中军分区机关及所属10县2市的人武干部、职工等100余人参加。第二批从9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下旬。学习文件阶段,主要学习公安部罗瑞卿部长在全国人大及在全国青年积极分子会议上的报告和《人民日报》社论等精神,统一全区官兵对肃反运动意义的认识,明确有关运动规定要求。两批学习期间,共检举揭发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和事30余人120起。第二阶段,坦白检举。这一阶段是在学习文件、明确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动群众,开展群众性的坦白检举,进行材料排队,逐步明确运动重点,并对重点对象进行斗争。第三阶段为审查处理,建立专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和甄别工作。在这次肃反运动,军分区党委贯彻“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方针,把肃反和审干结合起来,对每个干部的历史进行了审查,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但运动中,也由于对一些政策界限不十分明确,掌握不够稳妥,尤其对自首与叛变、反动思想与落后思想的界限分得不清,因而运动中对某些人的问题性质认定不当、处理过重。后经自下而上的复查甄别,并上报江苏省军区肃反办公室批准,在60名复查对象中,经复查,改变原定性质的2人,处分过重重作处理的3人,给予彻底平反的2人,结论不当重新更正的4人,事实不清重新调查的2人。
二、反右派、反右倾运动
1957年4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新整风运动。但由于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错误地估计形势,乘机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发动进攻。为此,同年6月,党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决定开展反右派斗争。根据上级指示,军分区于7月开展反右派斗争。从11月开始,新整风运动转入整顿纪律为主要内容,揭发和批判党员干部中违法乱纪行为,使指战员受到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整风反右斗争,对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进攻进行坚决反击是必要的、正确的。但由于对政治形势作了不切实际的估计,过分夸大敌情,使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把一些属于一般思想认识问题的干部错误地划为右派分子和中右分子,造成严重后果,后来一一给予甄别平反。
1957年下半年,为配合反右斗争,军分区根据总政和南京军区指示,在所属部队干部士兵中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分清大是大非,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1958年,党的八届二中全会制定“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大跃进”运动全面展开。根据上级部署,军分区组织传达两次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总路线教育,激发官兵的革命热情和工作干劲。但在教育过程中,由于各项工作都有很高的指标,不切实际,压力太大,造成机关、部队过于紧张,出现浮夸风和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三反、五反”运动
1952年1月1日至5月,苏州军分区依据上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的指示,开展“三反”斗争。运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发动群众。时间1个月,主要是学习上级文件,认清开展“三反”斗争的意义,端正态度。第二阶段检举揭发。时间2个月,检举揭发,肃清贪污,大打“老虎”。第三阶段建设阶段,时间2个月。主要是追踪定案,健全组织,恢复日常工作,并转入以整党工作为中心。在运动中,强调大胆怀疑,大打“老虎”。为完成打“老虎”指标,而搞逼供信,致使运动打击面过宽,处理过重。运动中,军分区组织处理干部32名,其中党内处分8名,刑事处分2名。对这些受到不同处理的干部,军分区根据3月11日政务院公布的《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进行复查甄别。
1960年5月16日~9月14日,根据总政和南京军区指示,军分区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运动。参加运动的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80%以上。运动第一阶段以反官僚主义为中心内容,第二阶段以反贪污、反浪费和反违法乱纪为主,揭露出一批贪污、浪费和违法乱纪的问题,全区20名干部被作为重点对象受到批判和处理。这次“新三反”运动,由于“左”的思想影响,致使一部分受批判和处理的干部受到不公正处理。1963年5~9月,军分区在团以上单位开展“五反”运动(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运动采取发动群众和专案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共揭发出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问题的14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1.2%,其中贪污数额1000元以上者3人。军分区所属部队各连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教育中也揭发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案件8起,处分5人。9月,“五反”运动结束。通过运动,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致使一些同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四、军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5年4月27日,省军区党委发出军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据此,苏州军分区党委成立军内社会主义教育办公室。决定分两批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第一批是军分区党委和机关,在1965年6月20日~7月14日进行。参加的有机关干部71人、战士22人、职工18人。运动中,学习中共中央“二十三条”和“全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检查、揭发机关存在的“四不清”(政治、经济、组织、思想)问题,但也错误地批判一些同志。第二批为1966年3月,组织8个县(市)人武部和机关未参加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的同志,共232人,利用17天时间,集中在军分区教导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补课。经过学习文件,排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对揭发出7名有严重“四不清”问题和15名有一般“四不清”问题的干部,其中有投机倒把问题或投机倒把行为的14人,,贪污数额1 000元以上的3人,分别做出处理。军分区所属各连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教育中也揭发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案件8起,处分5人。通过运动,打击了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致使一些同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五、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同志发动和领导的。历史证明,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这场运动,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在这场“文化大革命”中,苏州军分区和驻苏州部队都奉命参加“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在当时混乱情况下这是必要的,对稳定局势起了积极作用,但对部队建设也带来消极后果。
(一)“三支两军”
1967年1月23日,党中央做出《关于人民解放军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决定》,苏州军分区于2月上旬,成立“苏州军分区‘支左’办公室”,抽调15名干部参加“支左”工作。同年3月19日,中央军委又做出《关于集中力量执行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时称“三支两军”),军分区奉命参加“三支两军”。根据南京军区和省军区的任务区分,军分区主要负责苏州地区机关的“三支两军”任务。苏州市的“三支两军”工作由陆军第79师和苏州市人武部负责。在当时地方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的情况下,为维护地方正常生产的运转,军分区、县(市)人武部和公社基层人武部,迅速组成地、县(市)、公社三级生产办公室(简称“生产办”),由军队“抓总”,担负全区“抓革命、促生产”任务。军分区“生产办”由彭灏任主任、黄国源、费铭钊为副主任。下设政治、生产、后勤、秘书4个组,办公室抽调军分区和苏州地委、苏州行署部分干部组成,办公室设在五卅路地委办公室。2 月底,军分区“生产办”召开全区工业交通会议,各县人武部和县级领导干部共225人参加,研究部署全区工业和交通工作。6 月,军分区“生产办”召开 “四夏”誓师大会,各县代表870人参加,部署夏收夏种工作。10月10~17日,军分区“生产办”又召开 “四秋”(秋收、秋种、秋购、秋分)誓师大会,各县、社人武部干部224人、领导干部274人、有关部门的干部590人、群众代表399人共1 487人参加大会,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办法,部署“四秋”工作。同年11 月,根据南京军区指示,陆军第79师参加苏州地区机关“三支两军”,与军分区联合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专区“三支两军”领导小组,并成立苏州专区“三支两军”领导小组生产委员会,替代原军分区生产办公室,负责全区“抓革命、促生产”工作。此后又奉上级指示对部分县实行军管,制止武斗。
1967年1 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各地银行一律由人民解放军和公安部门负责保护”的指示,军分区司令部下发《关于保护人民银行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人武部与地方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保卫工作组保护银行,负责执勤分队的值勤、派遣、调度,并规定由军分区统一组织指挥。期间,军分区先后奉命对管辖区域内的重要仓库、电信局、浏河渔港等单位实行军管。1967年3月,江苏省军管会批复陆军第27军党委,对军分区所辖的常熟、吴江、江阴三县实施军事管制,并指示军分区抽调分区机关和常熟、吴江、江阴等3县人武部的部分干部参加军管工作。4月,根据省军管会批复,对军分区所辖的吴县实施军管,并抽调分区机关和吴县人武部部分干部参加军管工作。7月,军分区修械所内所有枪支、弹药被苏州踢派抢走。(注:当时苏州群众造反组织分裂成支持苏革会即毛泽东思想苏州市革命委员会的“支派”和踢开苏革会的“踢派”)8月,由于苏州市支、踢两大派武斗激烈,“踢派”占据城内,“支派”退据城外,形成以大运河为界的对峙、割据局面,苏州市各项工作陷入瘫痪状态。经省军管会确定,苏州市暂由27军、军分区和硕放空军的涂学忠、向孝书、王世贤、白云龙、张彪等5人组成“五人小组”主持工作。26日,“五人小组”组织苏州市支、踢两派代表在第79师举行谈判。27日达成建立缓冲区并派驻军小分队进驻各点执行谈判达成的“停止武斗三条协议”。9月11日,“五人小组”讨论规定,“支、踢”双方在12日12时前平毁一切工事,14时交换“被俘”人员,18时~20时上交武器弹药,城内一派交苏州军分区,城外一派交第79师。但“三项协议”未能完全落实。9月22日,苏州市“支、踢”两派的代表和3名驻军代表(硕放空军、军分区、市人武部各1名)赴京谈判,直至12月29日,达成“苏州市支踢双方关于坚决制止武斗,立即上交一切武器弹药的协议”,并限于31日12时全部集中上交到5人小组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藏、转移。1968年1月,军分区和所属单位领导同志,分别参加了“三结合”(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的代表、革命领导干部组成)的地、市、县“革命委员会”,继续执行“三支两军”任务。这一期间,军分区参加“三支两军”工作的干部从开始时的15人逐步增加到175人。
1972年8月21日,党中央发出“凡建立党委的地方和单位,撤销‘三支两军’机构和人员”的通知,1973年7月15日,军分区撤销“三支两军”办公室,有关工作由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办理。军分区参加“三支两军”的所有人员于1974年12月全部撤出地方单位。1975年2月,根据南京军区指示,并经省委同意,原陆军第79师留在苏州市参加“三支两军”的149名干部,除暂留4人继续“支左”外,其余145人均撤回军队,并由省军区统一分配工作。至此“三支两军”工作基本结束。1977年3月29日,原暂留地方的4名军队干部全数撤回,“三支两军”工作结束。
(二)“穹窿山学习班”
1967年夏季,军分区举办“支左”干部学习班,要求“支左”干部“站好队、支好左”。1968年5月下旬至7月底,根据省军区临时党委和军分区临时党委决定,军分区在苏州市郊穹窿山第79师236团军营内,集中机关、各县(市)人武部干部、战士276人、专职人武干部72人和离休干部53人及其他人员共475人,举办第一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搞“关门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时间近2个月。“穹窿山学习班”采用戴高帽游斗、体罚、打人等做法,错误地批斗一大批同志,致使44人被斗,其中吴江县人武部部长李彦聚、军分区司令部动员科副科长马立银两名团职干部,由于惨遭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百般折磨,先后于7月8日和20日含愤自缢身亡,在军内外造成恶劣影响。此后,于同年8~9月上旬,在军分区广济路教导队举办第二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继续进行划线站队和批斗。但游斗、体罚有所节制。1973年2月10~13日,军分区党委召开由军分区党委委员、全区团以上干部及团级党委委员119人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统一对分区“文化大革命”中主要遗留问题的认识,明确“举办窟窿山学习班、搞关门‘四大’违反中央军委关于军以下单位一律不搞‘四大’的规定,是错误的。事后,军分区对上述两期学习班被批斗的同志都作甄别平反,并落实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