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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通信警报建设,是保障人防实施组织指挥的基本手段。国家保障人防通信、警报畅通,以迅速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有效地组织、指挥人民防空。从1954年到1967年是以军队和公安系统既有的通信设施为主进行保障。从1968年起进入建设阶段,由市人武部、人防办负责,以邮电系统既有通信设施为主,结合部分人防自建的专用设施保障。1983年建立市人防通信站,由人防办逐年自建的通信设施与邮电通信网相结合,初步建成人防指挥通信网和警报通信网,基本自成体系,能独立开展工作。根据国家人防委规定,“七五”(1986~1990)期间二类城市主要是搞好现有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1995年以后,通信建设和警报设施成为人民防空重点建设内容。
一、通 信 建 设
1954年12月10日,根据苏州市委《关于人民防空工作初步打算》的决定,人防通信工作由苏州军分区通信情报科负责。1955年7月6日,市人防指挥部下设空情通讯联络处,由苏州军分区司令部通信情报科科长兼处长。该处直接同华东防空司令部联系空情,与市人防指挥部人防处装有直线对讲电话专机,并建立5个防空哨(吴县、吴江县、昆山县各1个,宜兴县2个)。
1958年8月25日起,人防通信工作改由市公安局治安科负责。根据国家邮电部、公安部“关于人防通信警报工作必须建立在邮电部门的市内电话网和有线广播网的基础上”的指示,苏州市加强人防通信网建设,逐步添置与改善人防通信设施,设置人防直线对讲电话机二部(一部设在苏州军分区、一部设在原苏州电厂线路二区)、直通邮电部门长途台专机一部,市内专线电话机一部。1965年9月28日市人防委为确保国庆期间人防指挥通信畅通,自9月30日18时起到10月4日止,组织代号为“上空”人防通信“2585”专用电话传递空情报知演练。
1967年人防通信划归市人武部主管,于翌年3月在民治路15号“万寿宫”内,组织安装50门人防总机一台,经费由地方拨款,线路由邮电部门保障,对外称“苏州工农兵广播站”。同年9月组建无线电讯号接收台,
1973年为解决人防通信设施的统一管理,节省人力,进一步做好保障工作,市电信局与市人防办经协商于8月26日正式签订《关于保障人防通信的协议书》,人防通信设施随后迁至市电信局。1976年8月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参与市“地震预报”执勤,发挥了应有的作用。1982年根据总参和省人防办文件精神,于5月25日~6月15日对全市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数量、质量和战时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普查鉴定工作。
1983年8月8日,开始组建市人防通信站。经过一段时间准备,相继完成机房建设、机务员培训、从市邮电局回迁人防通信设施、更换新的100门总机等项工作,于翌年2月28日正式开通。1985年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防通信建设,制定“七五”期间通信业务培训规划,开展岗位技能训练,达到专业一级“应知、应会”的要求,并先后报送4人到专业院校学习通信专业。
1986年1月1日零时起,根据省人防办公室规定,暂时停止接收南京军区无线电警报信号。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人防工作改革意见, 1990年将人防通信建设列入“八五”、“九五”重点建设计划。1990年,淘汰老式总机,装备程控数字交换机。1992年5月,经国家、省、市批准,引进美国摩托罗拉无线电移动通信系统,建立为市党、政服务的战时防空、平时抢险救灾为主通信保障网。1993年5月,建立人防警报通信寻呼网。1998年8月,150兆寻呼移动通信网完成了市人防办至6(县)市人防指挥通信的联网,实现市、县两级指挥联网。2000年底完成无线综合通信网组网工作,实施市人防与6县(市)、区人防所有电话之间自动等位拔号、计算机高速互联、图像监控。2003年,装备了人防指挥通信车。2004年,完成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设备安装与调试。至此,一个以有线电通信为基础,无线电通信为主的人防通信系统基本形成。
1994年,为加快组织指挥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新区狮子山体原军事工程扩建市指挥所。该工程于1995年10月,经上级批准后立项,并列入省、市“九五”期间建设重点工程,要求分三期完成。该工程经江苏省第二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军区工程勘察设计院、总参通信部科研设计六十一所等单位设计,由铁道部第十八局三处中标承建。1996年9月开工,1997年12月完成主体施工任务,工程总面积为1.486万平方米。工程主体分为指挥区、通信区和工勤保障等。
1994年4月,在人防办公室原址上,翻建人防地面指挥中心,面积为2100平方米,配置有指挥室、自动化控制室及业务处工作室,与原有的通信枢纽,组成地面人防指挥中心,作为平时应急指挥场所。经1995~1997年的3年努力,基本实现了苏州市人防地面、地下较为完整的指挥场所。
1995年4月,成立自动化研制小组,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于1999年元月完成技术复杂的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并投入运行。该系统由人防指挥中心、系统网络、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构架组成,实现“四个一体化”,形成多功能有机统一体,使城市在应付多种灾害时,能迅速、准确地获取、传递、处理和显示多种信息,发挥最大的效能,为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领导,在战时防空袭斗争、平时处理各种灾害及城市突发事件决策时,提供信息和补助决策手段。
二、警 报 建 设
1953年全市有2台警报器,分别安装在薛家园消防直属中队和阊门外原大东旅社楼上。1954年又增建一台。1956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防止工厂下班信号与人防警报音响混淆,市人民委员会于
1969年市人防办为加强通信警报建设,于12月13日建立了多种手段相结合的以集控为主、单控为辅的音响警报网;全市除5台(5.5至10.5匹力)能集控的电动警报器外,利用广播线路安装145只高音喇叭(1972年11月增至152只)[注:1978~1981年高音喇叭陆续拆除],在金门城楼等制高点设大钟11只,作为辅助警报音响(1972年11月增至19只)[注:1980年落实宗教政策,大钟拆除移交市佛教协会]。此外,全市城乡各家各户安装的35000只有线广播喇叭,一旦有战事,也将通过市有线广播站发放警报。
1981年,苏州城区经过重新勘察、布点、安装有20台警报器组成新的警报网,音响覆盖面可达城区面积的85%。但由于省人防办只核定五对线路,因此,新警报网的集控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1995年11月,苏州市政府依据“人防条例”,颁布“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明确警报器的作用、任务、管理职责、鸣放等,促使全市防空警报建设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是年12月22日,苏州解放以来首次试放防空袭警报。以后,每年4月27日(苏州解放纪念日)定为防空袭警报试鸣日。1996年县级市开展人防警报设施建设,当年常熟市作为试点,首期设置4个警报点,于11月19日(日军侵占常熟日)成功进行防空警报试放工作。此后县级市人防警报工作全面展开。1997年全市防空警报点增至72处(市区30、县市42),并于10月29日《人民防空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在全市范围内首次统一鸣放防空警报信号。1998年,为实行警报集中控制,快速准确,市人防办采用高科技与战备寻呼系统相结合,以无线电控制鸣放,并于1999年10月,研制成功。解决了几十年来人防警报集控难题,使人防通信警报报警能力达到新的层次。至2000年市区警报器达41台,警报音响覆盖率95%。同时通过指挥自动化网络、战备寻呼台,实现警报器无线遥控鸣放,使警报鸣放快速、准确、可靠。
2000年5月30日,市人防办与广播电视局共同制定了《广播、电视优先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方案》,并制作录音带、录像带。警报报知实现多手段、多方式。是年“狮山—2000防空演习”,电台、电视台及全市100多台防空警报同时播报,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普及作用。
2001年,全市添置7台移动报警器(市区2台、县市5台)。
2002年4月,市人防办与江苏移动通信公司和中国联通苏州分公司拟定《苏州市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优先发放防空警报信息方案》。2003年4月27日,市区首次实现电视、广播、手机、寻呼机的警报联运,全面提升城市防空警报的音响覆盖率和时效性。2004年3月,市人防办与苏州电信局拟定《苏州市电信局优先发放空袭警报信息方案》,明确在战时和平时优先向所有小灵通用户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息的显示内容。至此,有着电动与电声,固定与机动,户内与户外,音响与图文相结合的苏州市防空警报系统基本完善。
2005年,张家港市首台自动升降式防空警报台建成。至此,全市拥有固定警报212台(苏州91台、吴江11台、昆山24台、太仓21台、张家港38台、常熟27台),机动警报12台,手摇警报60台,出租车租用警报19台,升降式警报1台。
三、设施维护、管理
1987年开始对全市的警报器实行分级管理,由市人防办和设置警报点单位二级维护管理。
1990年,根据南京军区《人防通信设备维护管理标准》,对全市警报网点进行全面整修和改造,并通过验收。
1995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向全市印发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与管理方面的宣传资料,明确人防警报设施的作用、任务,鸣放与管理职责。同年12月22日经市政府批准,进行24年来的首次试鸣放,此后防空警报每年进行一次试鸣放。
1996年4月,市人防办下发《关于实施防空警报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城区警报器按区划分,警报按市、区、设点单位三级管理的具体任务;警报器维护及费用的落实。当年全市已设警报点单位与市人防办签订了维护管理防空警报设施协议书。
1997年10月29日,在《人民防空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全市范围首次统一鸣放防空袭警报信号。
1999年4月,市国动委下发《关于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设置防空警报设施的通知》,要求两区防空警报的设置由市人防办会同并指导两区有关部门进行规划、布点、定点和安装。、2002年7月8日,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界定了苏州市范围内人防警报的规划、建设、布点、安装、维护、鸣放的管理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该通知确定每年4月27日(苏州解放日)为苏州市防空警报信号统一试鸣日。
2004年6月25日~28日,省人防办公室分别在南京和苏州召开全省人防通信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十五”以来人防通信建设情况,参观省人防、南京和苏州人防通信设施,检查通信值勤管理方面的台帐以及通信机房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全省人防通信值勤维护管理规定》,提出加强人防通信管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