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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提前退役义务兵的家属能否享受两年优待金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的规定,对服役仅满一年就提前退役的义务兵,应按照其实际服役年限进行优待,以体现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民 政 部 办 公 厅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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