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有关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确定苏州市双拥工作相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督促、检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三、定期召开双拥工作小组会议,部署年度双拥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双拥工作要点,研究处理军地关系中一些重大问题。
四、指导军地职能部门,制定双拥工作的政策、法规。
五、落实各项会议制度,研究确定双拥工作中具有倾向性和突出性问题的处置原则。
六、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参加地方建设的工作。
七、评定审批双拥模范区(市)、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双拥模范先进个人。
八、组织全市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
九、理论研讨和交流军地双拥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双拥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探索军政、军民团结的新路子。